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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这份审议意见直指文旅产业发展短板

发稿时间:2023-12-18 20:33:00 作者:焦敏龙 来源: 中国青年报客户端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近日向自治区人民政府及文旅部门交办审议意见,共列出旅游规划与促进、建立健全旅游综合协调机制、旅游经营和产品开发、旅游人才供给、旅游监管和旅游安全、法治宣传6个方面共12个问题清单。

  中国青年报客户端讯(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焦敏龙)日前,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宁夏回族自治区旅游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提请宁夏回族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近日向自治区人民政府及文旅部门交办审议意见,共列出旅游规划与促进、建立健全旅游综合协调机制、旅游经营和产品开发、旅游人才供给、旅游监管和旅游安全、法治宣传6个方面共12个问题清单。

  审议意见指出,宁夏在旅游规划与促进方面,旅游资源统筹整合力度不够,核心项目和景区集聚带动效应尚未形成,景点景区未能联动发展;自治区内5A级景区总量偏少、分布不均,吴忠全市尚无一家5A级景区;各市、县(区)旅游发展不平衡,个别县(区)旅游基础比较薄弱,周边核心景区带动作用不明显。

  同时,宁夏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存在经营项目同质化、品牌影响力不强、产品特色不明显等问题和不足;酒文旅基础设施薄弱,道路交通、游客服务中心、食宿接待等旅游设施存在短板和弱项,除4A级景区酒庄外,绝大部分酒庄没有游客接待中心;乡村旅游和民宿发展缺少具体管理办法,相关标准及要求不清晰,民宿业管理不够规范,服务不够到位。

  另外,宁夏部分旅游景区在开发、管理、运行等方面涉及多个部门,在开发、运营上难以有效协调,使得多头管理、权责不清、相互扯皮、互相掣肘的问题比较突出;旅游投资企业在投资规模、项目引领、产品重构等方面力度不够,龙头作用发挥不够明显;旅游产业发展涉及"食住行游购娱"等多个方面,分属市场监管、发改(物价)、公安、交通、卫生等多个部门,市场监管力量分散,各部门协调机制运行还不够顺畅,相关部门唱"独角戏"的现象比较普遍,依法治旅、依法兴旅的合力不强。

  在旅游监管和旅游安全方面,宁夏旅游高风险项目和新业态监管存在盲区,玻璃桥、钢丝栈道、丛林穿越、民宿旅游等新项目和新业态监管职责和边界不明晰,有的无相关行业标准、无运营规范、无明确监管主体,市场监管、住建、农业农村、文旅等部门缺乏专业力量指导、认定,部门之间存在推诿扯皮情形。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宁夏要聚焦旅游目的地建设,打造以黄河文化、大漠星空、酒庄休闲等一批具有标志性、引领性的特色文化旅游品牌;要加强文旅融合,通过社会化运作、项目化实施、工程化推进等实现文旅深度融合;要立足文旅发展实际,进一步加强国家5A级旅游景区创建和世界文化遗产申报工作;要加强省际合作,主动融入甘青宁大环线旅游;重视研究开发冬季旅游项目和产品,有效解决宁夏旅游产业"夏热冬冷""半年闲"问题,学习借鉴甘肃敦煌等地淡季免票办法,出台一些优惠措施吸引游客。

责任编辑:张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