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6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亲切会见全国“枫桥式工作法”入选单位代表,向他们表示诚挚问候和热烈祝贺,勉励他们再接再厉,坚持和发展好新时代“枫桥经验”,为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基层治理是国家治理的基石,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要充分发挥党组织在基层治理中的引领作用,组织党员、发动人才、凝聚群众,加快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治理共同体。
抓好组织建设。要始终把加强基层党的建设、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作为贯穿社会治理和基层建设的一条红线。织密健全党的组织体系,持续深化机关、企业、学校、医院、村(社区)、社会组织等领域党建工作,不断延伸党组织的“触角”,消除组织覆盖“空白点”和工作“盲区”。要加强规范化、标准化建设,从党性强、有能力、负责任的优秀群体中选好“带头人”,严格落实“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等组织生活制度,推动基层党建全面过硬,打牢基层治理的组织根基。
凝聚治理合力。要发挥自治的基础性作用,针对群众的生产生活和兴趣爱好,大力发展各类自治组织,完善党组织领导下的议事协商机制,加快形成“共建共治共享”格局。如海南省海口市设立“小区议事堂”,重庆市推行乡村邻里纠纷“院落自治”,各地积极推动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要发挥法治的根本性作用,推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进基层,创新普法教育手段,提升党员群众法治观念。要发挥德治的支撑性作用,广泛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选树一批身边好人好事,引导党员群众崇法尚德、向上向美。
提升服务效力。人力和科技相统一,是“枫桥经验”发展到今天最鲜明的特色之一。很多地方和部门充分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着力构建完善网格化管理、精细化服务、信息化支撑的基层治理平台。随着科技进步和经济社会发展,群众对幸福美好生活的追求越来越高,必须坚持向信息化要资源、要效率,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常态收集和解决群众“急难愁盼”,有计划、分步骤解决。要提升服务质效,针对群众多元化需求和智慧化发展,创新预约服务、代办服务、上门服务,不断提升群众的幸福指数。
基础不牢,地动山摇。要把“基层之治”作为检验政策落实的效果,考验党员干部的作风,履行为民办事的承诺,以实实在在的治理成效赢得群众口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