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青年报客户端讯(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张艺)我国绝大多数省份将于2023年年底发布本省的适应气候变化行动方案。在近日召开的第一届气候变化科学大会上,生态环境部应对气候变化司副司长蒋兆理介绍了这一消息。
适应气候变化是首届气候变化科学大会的一项重要议题。在应对气候变化领域,减缓是针对降低排放,适应则是针对减少脆弱性、增强韧性。目前减缓已深入能源、工业、交通、碳汇等各领域,而许多专家表示,全球关于适应的研究和实践力度远不如减缓。
蒋兆理强调了适应气候变化的重要性,“面对气候变化带来的灾难性影响,我们必须秉承减缓与适应并重的理念,在努力加大减排力度以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同时,也要积极推动适应气候变化政策与行动,提高我国适应气候变化能力和水平。”
蒋兆理介绍,生态环境部正研究编制《适应气候变化-省市脆弱性、影响和风险评估技术指南》,为地方开展气候风险评估提供技术指导;持续推进深化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试点,强化省级和城市适应气候变化行动力度,跟踪调度地方编制实施省级适应气候变化行动方案,“目前各地编制进展良好,绝大多数省份将于2023年年底前发布实施”。
此外,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区域的气候韧性提升,青藏高原、黄河流域等关键脆弱区域气候风险评估与适应气候变化工作力度也将加强。
10月19日,安徽合肥,生态环境部应对气候变化司副司长蒋兆理在第一届气候变化科学大会上发言。张艺/摄
蒋兆理表示,我国一贯坚持减缓和适应并重,将主动适应气候变化作为实施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战略的重要内容。
2013年,我国9部委发布《国家适应气候变化战略》。2016年,以城市为切入点,我国发布《城市适应气候变化行动方案》。2017年,启动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试点,在全国范围内遴选了28个城市,探索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的路径和模式,取得积极成效。
“十四五”新阶段下,2022年6月,17部门共同印发《国家适应气候变化战略2035》,在深入分析气候变化影响风险和适应气候变化机遇挑战的基础上,对当前至2035年适应气候变化工作作出统筹谋划部署,提出加强气候变化监测预警和风险管理、提升自然生态系统适应气候变化能力、强化经济社会系统适应气候变化能力、构建适应气候变化区域格局等重点任务。
去年8月,《省级适应气候变化行动方案编制指南》印发,指导地方编制实施省级适应气候变化行动方案。
不久前,生态环境部等8部委联合印发《关于深化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试点的通知》,启动深化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试点工作,目前各地正积极组织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