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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马与出租车相撞致死,公路不是“玩命”的地方

发稿时间:2023-10-20 20:24:00 来源:中国青年报客户端 作者:杨鑫宇 中国青年网

  10月18日,广州市广园中路发生一起交通事故,导致一人死亡。由于现场视频在网上曝光,众多网友都清楚看到了这起惨烈事故的发生过程。当时,一辆蓝色小型轿车突然连续变道超车,在试图超越一辆出租车时,与对方发生碰撞,随即撞上高架桥墩、侧翻自燃,最终导致该小型驾车驾驶人死亡。事故发生后,广州交警迅速赶赴现场处置,并将出租车驾驶人带回调查。经调阅视频、多方勘察,警方暂未发现双方存在开“斗气车”行为的证据,但事故发生时,两车均存在超速行驶的违法行为。

  突然变道加上超速行驶,这样的两辆车在路上发生事故,并不令人意外。但从结果上看,一名驾驶员不幸死亡,显然大大超出了同类碰撞事故的平均损害。生命无价,对死者及其亲朋好友而言,这无疑是一场沉重的悲剧。经历了同一场事故的出租车驾驶人,纵然性命无虞,但也难免留下难以消散的心理阴影。

  正常出行、开车行驶在路上,谁也不想承受负伤乃至死亡的风险,也极少有人故意想让别人承受这种风险。因此,这起事故还应成为一个警示,提醒后来者务必严守交通法规、安全驾驶,保障自己与他人的生命安全。

  按理说,上文提到的道理,是每名驾驶员在驾校就学过的基本常识。面对有人遇难的车祸新闻,相对正常的反应也应该是惊愕,然后提醒自己注意安全。然而,针对这起事件,网络舆论场上却出现了不少带有戾气的言论,让人不由得脊背发凉。

  尤其是在警方公布调查结果前,不少看过视频的网民,一方面认定双方就是在开“斗气车”,另一方面却并不批评开“斗气车”的行为,反而认为在这种情况下,出租车就该与前车“斗气”,即便前车驾驶人因此死亡,也是“死了活该”。

  一个人在车祸中被烧死,无论如何都是一件令人心痛的事。就算这个人在驾驶过程中存在重大过失,对车祸负有直接责任,旁人也没理由盼着这个人死,或是为其不幸的结局幸灾乐祸。但或许是因为在网上发言不用考虑太多,每当有类似交通事故发生时,都会有人怒气冲冲地评判事故责任,然后给那些引发事故,进而受伤或死亡的驾驶人打上“活该”的标签。

  换位思考,这些网民之所以会对部分车祸遇难者带有“恨意”,最主要的原因,可能就是他们也在驾驶中遇到过这种不守交规、横冲直撞的驾驶人。毕竟,任何开车的人遇到这种突然快速变道的车辆,都会十分不爽,甚至当场“路怒”起来。只不过,在日常生活中,多数司机出于安全考虑,就算再怎么不爽,还是会选择降速,避免发生碰撞事故。只有少数人会故意“斗气”,不惜和对方相撞也不让速。

  当这类事件成为公共话题时,平时不敢亲自“斗气”的人,很可能会把相关讨论当成释放情绪的“出气口”,进而给那些看起来似乎在跟违章驾驶车辆故意作对的行为叫好。即便在最近这起事件中,警方认为出租车一方并无“斗气”的动机,一些人也会自行脑补剧情,想象出一场“惩恶扬善”的大戏。更有甚者,有些人出于“看热闹不嫌事大”的心态,还会故意拱火,专门教别人“教训”那些不守规矩的车,传播所谓能让人在车祸中免责的“飙车技巧”。

  对这类言论,我们可以理解其背后的情绪,但在理性层面上必须坚决反对——不论对方是否有错在先,故意扩大事故风险的做法,都是不折不扣的危险驾驶行为。事实上,据出租车公司透露,当时出租车司机已经在努力减速,可惜还是发生了碰撞。再加上出租车当时也有违章超速的情况,司机想必十分后悔。在这种情况下,硬是要“支持”后车对前车的碰撞,既背离了事实,也不利于形成鼓励安全驾驶的社会氛围。

  公路既不是分辨是非的“法庭”,也不是比拼车技的“竞技场”,而是供人通行的地方。对此,所有人都应该珍惜生命,尊重法律法规,把安全行驶作为最高原则。不论是为了节省时间,还是为了寻求刺激,主动违章都绝不可取,上述事件就是一次血的教训。与此同时,遇到别人违章时,驾驶人也一定要保持克制,不能头脑一热,就跟对方一起“玩命”。

  生命只有一次,自己和别人的命,都不能拿来开玩笑。

  撰文/杨鑫宇

原标题:宝马与出租车相撞致死,公路不是“玩命”的地方
责任编辑:白珂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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