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青报·中青网见习记者 张艺
工业噪声、温室气体被纳入排污许可管理,探索与碳减排、重点新污染物管控衔接;碳排放被纳入环境影响评价……“双碳”目标下,以排污许可和环评审批制度为牵引的新举措不断推出。
生态环境部在今年年初宣布,2023年,我国将推进全面实行排污许可制。排污许可制直指“减污”,这是守住绿水青山的第一道防线。今年以来,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固定污染源增加了7.84万个。
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司司长刘志全今天在该部举办的新闻发布会提供了最新数据:全国已将352.5万家固定污染源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管控水污染物排放口25.7万个、大气污染物排放口107.3万个。
在刘志全看来,固定污染源管理是我国环境管理的重中之重,排污许可制度改革任务必须突出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全面保障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他表示,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制度体系建设是深化改革的主线,要加强环评、环统、环境税、监测、执法等环境管理制度与排污许可制的衔接融合,统筹推进制度改革。
在推动工业噪声纳入排污许可管理方面,生态环境部出台相关技术规范,完成排污许可平台相关功能开发,为工业噪声纳入排污许可管理夯实支撑条件;研究制定《关于加强工业噪声排污许可管理的通知》,要求“十四五”前,工业噪声排污单位全部依法申请排污许可证或进行排污登记。
刘志全介绍,排污许可制度建设创新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一是“全面许可、精准服务”,将企业废水、废气、固废、噪声、土壤等环境管理要求依法纳入排污许可证,探索与碳减排、重点新污染物管控的衔接路径,落实排污许可多要素、多污染物协同管理。
二是“深度衔接、协同联动”,以改善环境质量为导向,以排放量衔接为重点,实行全口径管理,完成各项生态环境管理制度与排污许可制度深度衔接、协同,实现固定污染源环境管理数据统一,提升管理效能。
三是“‘一证’管理、全面履责”,引导企业依法领证、按证排污、落实主体责任,推动生态环境部门依规核发、按证监管、实行部门联动协同管理,有序引导社会公众参与监督,构建“企业自证守法、政府依证监管、社会共同监督”的新型治理体系。
四是“数字监管、提质增效”,推动排污许可数据信息化、智能化管理,优化环境执法技术手段,创新信息化监管方式,提升环境执法效能。
遏制高排放、高耗能、低水平项目的盲目发展是减污降碳的重要内容。刘志全介绍,生态环境部去年出台了钢铁/焦化、现代煤化工、石化、火电等行业环评审批原则,从优化选址、提升清洁生产和污染防治水平、促进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等方面,强化了对相关企业行业“两高”项目环评审批把关的要求,切实发挥环评制度绿色引领作用。今年正在研究制定电解铝、水泥等行业环评审批原则。
刘志全表示,生态环境部将“两高”项目作为重点开展环评文件质量复核和环评批复要求落实情况抽查,要求加强对各地“两高”项目环评审批情况的定期调度,加大项目事中事后监管力度。
此外,生态环境部将温室气体排放纳入环境影响评价,统筹开展污染物和碳排放的源项识别、源强核算、减污降碳措施论证,推动减污降碳协同控制,鼓励开展绿氢耦合、高浓度二氧化碳捕集封存等创新性绿色低碳技术示范应用。
刘志全介绍,目前,生态环境部指导试点地区制定建设项目温室气体排放环评技术指南10项,包括综合性指南4项,钢铁、煤化工等重点行业技术指南6项。同时在试点地区结合行业特色,提出重点行业温室气体排放量核算参数和评价基准。
通过环评将减污降碳措施细化至生产设施和工艺层面,已初现成效。刘志全举例说,去年批复的内蒙古某煤化工项目从源头减碳(绿氢耦合)、过程减碳(空分机组煤驱改电驱)、末端减碳(实施二氧化碳封存)3方面提出了碳减排措施,共减少原料煤和燃料煤消耗307万吨/年,减少CO2排放631万吨/年,较原来方案减少30%;浙江省开展了钢铁、化纤、化工、石化、印染、造纸、建材等行业减污降碳协同技术研究,初步筛选和评估了重点行业减污降碳先进技术,形成了减污降碳推荐技术集成示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