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的意见》。领导干部作为“关键少数”,必须要在“应知”“应会”两个方面下功夫,既要做知法懂法的“先行者”,也要做守法敬法的“排头兵”,带头学法用法、厉行法治、遵纪守法,带动全社会同心同德、同向同行,共同谱写全面依法治国新篇章。
上好“必修课”,牢固法治信念。许多违法乱纪、胡作非为的领导干部,同时也是长期不学法、不懂法的人。领导干部们要自觉把“应该学习掌握的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作为政治理论学习的主课,特别是与相关的行业、领域联系起来学,通过学习法规、掌握法理,真正从思想上认识到法规的神圣、权威,自觉把法律法规作为高悬的利剑,自觉把法规作为最高行为准则,坚决消除特权思想,不做特殊党员,不当特殊干部,任何时候都不踩红线、不越底线、不碰高压线。
筑牢“防火墙”,培育法治思维。领导干部手中的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是党规国法授予的,只有在党规国法的约束下运行,才能防止公权私用。现实中,个别领导干部认为自己不管钱不管人、权力也不大,没有条件以权谋私,也不可能出什么大的问题。然而,无论权力大小,在利益诱惑面前,任何人都不具有天然的免疫力。领导干部的“应会”,其实就是谨守权力边界的法治思维,要搞清“权力清单”“权力范围”,在研究决定任何问题时,都按照议事先懂法的要求,把握依据、严格程序,坚决防止靠经验决策、不按程序决策和违规决策等现象。
念好“紧箍咒”,强化法治监督。厉行法治,必须有强有力的监督问责,以警示鞭策不断强化领导干部的纪律规矩意识,推动实现自觉守纪律、讲规矩。要始终以“零容忍”的态度执法执纪,决不姑息、决不手软,不留“暗门”,不开“天窗”,一把尺子量到底,对上对下都严格要求,对违纪违法的任何人都坚决严肃查纠,让其付出应有的代价,让其他同志受到警示。同时,也要畅通媒体和群众监督渠道,持续打造严密有效的监督体系,开启全时段的“探照灯”,坚决防止领导干部成为“法外之人”,切实形成不敢违、不能违、不愿违的法治环境。
领导干部作为我们党治理国家的重要组成部分,练好“应知应会”的基本功,意义重大、影响深远。只有坚持领导带头牢固法治信念、提升法治思维能力、遵守党规国法,才能引领带动社会,形成良好的法治环境,真正让法治观念落地生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