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京市防汛应急预案》,南京市防办决定,8月27日22时起,启动全市防汛Ⅳ级应急响应(蓝色),请各区按照响应要求,加强巡查值守,做好工程调度,落实排涝抢险待命,发现积淹水等险情立即处置并及时上报。
南京市防指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合力做好当前防汛各项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总台央视记者 景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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