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专项严打借热点案事件组织传谣者,近三个月已侦办两千余起案件。
7月21日,公安部通报开展网络谣言打击整治专项行动总体成效情况。澎湃新闻注意到,公安部自今年4月10日开始,开展为期100天的网络谣言打击整治专项行动。
据通报,公安机关分类分级、依法严厉打击了一批借热点案事件有组织编造传播谣言的策划者、组织者和主要实施者。专项行动中,公安机关共侦办此类案件500余起,约占案件总数的21%。其中,云南公安机关对编造发布“云南工商学院有女生遭3名黑人性侵”网络谣言的李某某依法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四川公安机关对编造发布“大学生涉嫌卖淫800余次,赚120余万元”网络谣言的唐某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公安部网络安全保卫局副局长李彤表示,当前一些自媒体人员在“流量经济”的驱动下,为了在短时间内获得巨大流量,不惜以身试法,利用公众的焦虑、宣泄、同情弱者、围观猎奇等心理,搬运加工、二次创作、东拼西凑、张冠李戴甚至直接造谣,挑动网民情绪、撕裂社会共识、污染网络生态,必须坚决依法打击。
数据显示,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全国公安机关共侦办以博取关注、吸粉引流为目的编造网络谣言案件1000余起,关停或禁言造谣传谣网络账号1万余个。比较典型的是广东公安机关依法查处陈某某“自编、自导、自演”编造“被绑架索要50万赎金”案件。
李彤介绍,在这起案件中,陈某某为吸引流量,让自己的网络视频账号迅速涨粉,遂在广东深圳某地自编、自导、自演了“自己被绑架”的剧情,并配发“索要50万元赎金”的文字,相关视频发布后迅速引发大范围传播扩散,严重扰乱公共秩序,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经深圳公安机关依法调查,陈某某对违法犯罪行为供认不讳。目前,深圳公安机关已依法对陈某某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对其造谣网络账号采取禁言措施。
公安部网络安全保卫局二级巡视员张俊兵表示,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全国公安机关对谣言类信息涉及的事件、部门、单位进行了逐一核查,清理了70.5万余条谣言信息,依法侦办了2300余起谣言案件。
他说,从这些信息、线索和案件中分析,当前网络谣言可以分为5个大类:一是“旧谣新传”类谣言。近年来,网上涉及“偷、抢儿童”等“老旧谣言”在网上反复传播,在全国范围内频繁出现,舆论关注度高,容易引起社会负面情绪,公安机关对此类谣言开展了针对性打击。二是热点案事件的伴生谣言。热点案事件发生后,往往带有巨大网络流量,一些人员借机编造发布涉事网络谣言,以达到蹭流量、博取关注的目的。三是利用新技术新应用编造谣言。工作中发现,一些不法人员利用人工智能软件自动汇聚编造网络谣言;一些不法人员甚至使用黑客技术对网站平台进行攻击篡改,获取管理权限后发布谣言信息。四是涉校园安全类谣言。当前,学生安全和校园安全受到全社会的高度关注,一些不法人员迎合这种社会情绪与大众关切,为博取眼球、吸粉引流故意编造发布涉校园安全类谣言,扰乱社会公共秩序。
张俊兵分析,网络谣言滋生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因素:一是一些自媒体为了吸引网民关注,蓄意制造热点、爆点舆情,从而达到吸粉引流、增加广告收入、赚取平台补贴,甚至直播带货的目的;二是一些“网络水军”团伙通过编造传播虚假信息“造热点”“蹭热点”“带节奏”,或炒作敏感案事件进行引流牟利、实施敲诈勒索;三是在信息不对称的客观因素影响下,一些网民极易被谣言信息带偏认知,形成误导信息的“虹吸现象”,客观上助推谣言的传播扩散;四是个别网站企业落实网络安全主体责任不到位,导致网络谣言和网络暴力言论大量传播扩散。
张俊兵表示,为了持续保持高压严打态势,公安机关已将包括网络谣言、网络水军、网络暴力等网络乱象整治纳入到夏季治安打击整治行动中,继续开展重点打击治理。公安机关还将下大力气加强对网站平台的整治工作,严肃追究网络谣言发布传播的相关责任方,特别是对编造传播网络谣言的平台和账号将进一步加大惩处力度,依法依规铲除谣言滋生的土壤。
公安部还提示,编造传播网络谣言,侵犯公民个人权益,扰乱网络秩序和社会公共秩序的,涉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还涉嫌触犯编造传播虚假信息、寻衅滋事等犯罪。公民发现个人合法权益因网络谣言受到不法侵害时,要及时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发现网络谣言违法犯罪线索时,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公安机关将持续加强网络谣言违法犯罪的普法宣传,并依法严厉打击造谣、传谣违法犯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