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青年报客户端北京7月20日电(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李若一)今天,市场监管总局召开“企业商业秘密保护能力提升服务月”新闻发布会介绍有关情况。会上,市场监管总局价监竞争局一级巡视员杨洪丰指出,市场监管总局将进一步明确商业秘密保护法律框架,加快制定针对高科技行业、基础前沿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商业秘密保护规则、指引、标准。
企业是创新的主体。商业秘密、创新成果决定了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对企业的生存发展起到决定性作用。而商业秘密具有链长、点多、面广以及非公开性的特点,权利边界模糊,对于企业来讲保护和防御非常复杂和困难。
杨洪丰表示,近年来我国企业间商业秘密侵权纠纷多发频发,逐渐成为市场竞争新的矛盾焦点。从整体上看,我国企业对商业秘密重要性的认识还不充分,保护商业秘密的主体意识没有牢固树立,主体作用未能有效发挥。“同时,相比西方发达国家,我国商业秘密保护工作整体起步较晚,制度体系尚不完善,尤其是针对不同行业不同领域的商业秘密保护规则、指引、标准仍有欠缺,这给监管执法带来了不少挑战。”
放眼全球,国际经贸规则正在发生深刻变化。商业秘密保护成为高标准国际经贸规则的热点,也是各方关注的焦点。无论是跨国产业技术合作,还是“走出去”开拓国际市场,都对我国的商业秘密保护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近年来,市场监管总局不断夯实法制基础,持续强化监管执法,深入推进改革探索,并积极推动关口前移。杨洪丰介绍,2022年,全国市场监管部门共查处侵犯商业秘密不正当竞争案件69件,罚没金额1094万元。截至目前,全国已建立商业秘密保护指导站、联系点、示范企业、示范基地等服务站点8634个,商业秘密保护服务网络初步建立。
杨洪丰指出,下一步市场监管总局将结合正在进行的《反不正当竞争法》修订,进一步明确商业秘密保护法律框架;围绕国家战略规划布局中的关键领域,加快制定针对高科技行业、基础前沿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商业秘密保护规则、指引、标准。针对社会、企业高度关注的商业秘密侵权焦点问题,切实强化执法办案,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充分发挥行政保护高效快捷的制度优势,加强与司法部门、行业主管部门的沟通衔接,推动形成商业秘密大保护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