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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54家上市公司涉信披违法违规

发稿时间:2023-07-19 10:02:00 来源:经济参考报 作者:李静 中国青年网

  监管“零容忍”信号愈发清晰。同花顺数据显示,截至7月18日记者发稿,今年以来,A股市场已有73家公司及相关方遭到证监会立案调查,数量创下历史新高,其中七成公司被立案调查的原因为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专家表示,严监管理念、“零容忍”实践和注册制下信披高标准,是导致上市公司被立案调查数量增加的重要因素,有利于资本市场的长远发展。与此同时,投资者维权领域的监管仍需进一步加强。

  73家公司遭证监会立案调查

  7月18日,ST鹏博士公告称,公司于7月14日收到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同日,券商龙头广发证券公告称,继4月17日收到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之后,公司7月17日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证监会认为,广发证券在为美尚生态2018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提供保荐服务过程中,未遵守业务规则和行业规范,未勤勉尽责地对美尚生态的发行申请。依据2005年《证券法》相关规定,证监会拟决定对广发证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保荐业务收入94.34万元,并处以94.34万元罚款;没收承销股票违法所得783.02万元,并处以50万元罚款;对签字保荐代表人王鑫、杨磊杰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25万元罚款。

  《经济参考报》记者注意到,近段时间,接连有上市公司遭到证监会立案调查。最为突出的是7月13日,包括中国重工、首开股份、兴源环境等9家公司齐齐于当日公告称,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公司被证监会立案。

  同花顺数据显示,截至7月18日记者发稿,7月份被立案调查的上市公司高达17家。而今年以来,A股市场上共有73家上市公司及相关方遭到证监会立案调查,大幅超过去年同期的58家,并创下历史新高。被立案调查的上市公司中,高市值上市公司不在少数。上述73家公司中,共有14家上市公司市值超百亿元,其中中国重工和广发证券市值则超千亿元。

  从立案调查的进展来看,有13家公司的立案调查已结束并已收到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具体处罚措施包括责令改正、警告、罚款等,其中东北证券、西陇科学、力源科技等近10家公司的罚款超百万元。特别是东北证券,因保荐业务违规,被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保荐业务收入188.68万元,并处以566.04万元罚款。

  广西大学副校长、南开大学金融发展研究院院长田利辉认为,严监管理念、“零容忍”实践和注册制下信披高标准,是导致今年上市公司被立案调查数量增加的重要因素。他表示,近年来,我国坚持严监管理念,推动零容忍实践,监管部门的监察力度逐渐升级。同时,注册制以信息披露为核心,强调市场主体责任。这样,倘若上市公司财务造假、内幕交易或者信披违法违规,就可能会被立案调查。

  涉嫌信披违法违规成主因

  从被调查人类型来看,上述73家公司中,有46家公司的被调查人为公司自身,有8家公司的被调查人为公司及其相关方,20家公司的被调查人为公司相关方,其中公司相关方包括公司子公司、公司实控人、控股股东、股东及高管等。

  其中,*ST紫鑫今年两次收到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1月6日,*ST紫鑫公告称,公司于2023年1月5日收到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5月9日,该公司又披露称,因涉嫌限制期交易紫鑫药业股票,证监会决定对公司控股股东国药兆祥(长春)医药有限公司立案。

  记者梳理发现,从被立案调查的原因来看,主要包括涉嫌信息披露违规、涉嫌短线交易、涉嫌操纵证券市场、涉嫌违反证券期货法律法规、保荐业务违规等。其中,涉嫌信息披露违规为主要原因。上述73家被立案调查的上市公司中,有54家被立案调查的原因均为涉嫌信息披露违规,占比超七成。

  为何信披违法违规成为上市公司被立案调查的主要原因?专家表示,这与注册制的全面启动不无关系。

  “注册制要求上市公司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相关信息,以保障投资者的权益,信披质量的审查是注册制下证券监管工作的牛鼻子。同时,在严监管理念和‘零容忍’实践下,监管部门对信披违规行为加强了打击。”田利辉表示,对于信息披露违规的行为进行打击,能够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和推动市场的长足健康发展。

  北京时择律师事务所主任臧小丽也认为,注册制背景下,对上市企业的信息披露要求提升,要求信息披露应该及时、准确、真实、完整,否则需要承担法律责任。随着注册制的不断推进,信息披露也成为监管的重心。

  “注册制的全面实施对于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相对应的,我国关于投资者权益保护和信息披露的配套规定也有大幅修订。近年来,违规担保、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重大诉讼未依法披露日益成为‘常见病’,并且自查、自曝的比例显著上升。我个人理解,这其实反映出‘新药’对‘旧疾’产生了‘疗效’,‘阵痛’也就在所难免。”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智斌如是表示。

  在制度层面,关于信披领域的监管也不断升级。今年5月底,证监会副主席王建军表示,要聚焦问题,规范公司治理和信息披露。要大力抓好公司治理监管,同时完善全面注册制下的信息披露制度,强化信息披露一致性监管,提高信息披露质量,打造更加公开、透明、可信的上市公司。6月12日,沪深交易所就修订上市公司信披工作评价规则面向公众征求意见。

  投资者保护仍有待加强

  业内专家表示,被立案调查上市公司数量的增多,反映了监管部门执法力度日趋严厉的整体态势,对于市场的长远稳定发展影响深远。

  “最近一段时间以来,针对上市公司立案调查的密度比以往高了好多,也能说明证券监管正在趋严,‘零容忍’正在落到实处。这有利于提升上市公司的整体质量、净化市场,也有利于保护投资者。”臧小丽说道。

  王智斌也表示,严格的监管对市场的影响是深远的。“比如,在日趋严厉的监管背景下,审计机构等中介机构的责任被进一步压实,‘看门人’职能日渐归位,上市公司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报告被出具否定性意见的比例大大增加。虽然阵痛不可避免,但长远来看,‘驱逐劣币’有利于市场的长远发展。”他说道。

  但专家表示,随着全面注册制的不断实施,资本市场监管还有需改善之处。

  “今年资本市场监管呈现监管力度持续加强、监管手段科技化增强、跨境监管合作不断提升和投资者保护高度重视四大特点和趋势。”田利辉表示,我国证券监管还需要进一步完善法律法规,继续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和可读性,加强打击内幕交易和市场操纵,大力加强科技监管手段的应用。

  王智斌则认为,投资者权益保护仍需进一步加强。就现状而言,《证券法》以及2021年实施的刑法修正案形成了一套“组合拳”,极大提高了证券违法违规行为的成本,这些都是可喜的变化。但在投资者维权领域,相应的立法及配套司法解释仍存在短板。比如,在针对内幕交易、操纵市场、大股东违背承诺的维权领域,虽零星出现了投资者胜诉判例,但由于司法解释缺位,如何确定投资者的损失范围、如何计算投资者因该等行为而产生的损失,这些均无细化规定,投资者维权仍然存在较大的技术障碍。“在证券法、刑法已‘更新’之后,应进一步‘更新’和‘补强’投资者维权领域内配套的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以继续维护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王智斌表示。

  臧小丽认为,对于投资者来说,如果上市公司发生信披违法违规行为,投资者可以依法进行索赔诉讼。通过参与诉讼,既可以挽回自身的一些投资损失,也能提高上市企业的信披违规成本,从而达到净化证券市场、遏制违规的社会效果。

责任编辑:任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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