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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婚姻登记“跨省领证”记得带登记办理地有效居住证

发稿时间:2023-05-25 11:27:00 来源:央视新闻客户端 作者:李玉梅 中国青年网

  今天(25日),民政部举行新闻发布会。会上介绍,按照国务院授权,自2023年6月1日起,北京、天津等21个省(区、市)实施内地居民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跨省通办”试点。

  民政部介绍,在试点地区办理婚姻登记的户籍人口,办理方式与试点前完全一致。在试点地区办理婚姻登记的非户籍常住人口,除按照《婚姻登记条例》的要求提交双方身份证、户口簿等证件外,还需要提交一方当事人在婚姻登记办理地的有效居住证,而且必须是双方当事人亲自到现场办理。

  民政部提醒,为提高“跨省通办”的效率,避免人员聚集,避免当事人来回奔走,试点地区基本开通了网上预约系统,建议当事人按照试点地区的要求提前在网上预约;办理婚姻登记时,如实填写本人身份信息和婚姻状况,以免因信息不实无法办理。

  根据第一批试点地区经验,这次试点进一步放宽了使用居住证的范围,允许一方或双方户籍是本省(区、市)的,可以在本省(区、市)任意一个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婚姻登记,无需提供居住证。进一步简化了婚姻当事人提供的证件要求,也符合目前各地普遍开展“省内通办”“市内通办”等内地居民婚姻登记“区域内通办”的实际,可以最大程度上为婚姻登记当事人提供便利。

  (总台央视记者 李玉梅)

责任编辑:任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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