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新闻|图片|评论|共青团|温暖的BaoBao|青年之声|青春励志|青年电视|中青校园|中青看点|教育|文化|军事|体育|财经|娱乐|第一书记网|地方|游戏|汽车
首页>>新闻 > 即时新闻 >>  正文

民政部释疑:社会团体法规制度中不存在“一级学会”这一名称

发稿时间:2023-04-21 15:06:00 来源:澎湃新闻 中国青年网

  针对网友问询的“国家一级学会是指中国科协主管的全国性学会吗”的问题,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4月20日给出了权威答复。

  4月19日,有网友在民政部网站留言问询:“我单位在组织工作中,规定“国家一级学会指中国科协主管的全国学会”,请问这是否符合相关的政策?”

  对此,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4月20日答复称,社会团体法规制度中不存在“一级学会”这一名称。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社会团体包括全国性的社会团体、地方性的社会团体和跨行政区域的社会团体。中国科协作为业务主管单位、民政部作为登记管理机关的社会团体属于全国性社会团体,其中很多名称以“学会”字样结束。

原标题:民政部释疑:社会团体法规制度中不存在“一级学会”这一名称
责任编辑:hz
 
相关新闻
加载更多新闻
热门排行
热 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