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3月13日电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消息,因生产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产品,宜家贸易(中国)有限公司被没收违法所得1.43万元,罚款40.05万元。
来源: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经查,当事人宜家贸易(中国)有限公司负责英特宜家集团(宜家系列产品的设计开发单位)在中国市场的供应链业务,包括与实际生产厂家签订协议,委托生产宜家产品,或从境外进口宜家产品,产品仓储及分拨,以及向零售商供应宜家产品。
2021年6月19日,宜家贸易(中国)有限公司与宁波康浩家纺制品有限公司签订“通用采购条款”,要求生产厂家按照宜家提供的产品模型或图纸等信息制造产品,并通过宜家采购(上海)有限公司或宜家分拨(上海)有限公司物流系统分销至宜家在中国的门店对外零售。
该款产品名称:MJUKDAN 姆克道恩;商标:IKEA;产品类型:被子;面料:100%棉;填料:100%桑蚕丝;规格:长度200厘米,宽度150厘米,填料重量:450克,总重量1370克;产品货号:20503019;产品批号:2131;明示执行标准:Q31/0115001114C001 B类,上述产品应符合GB 18401-2010规定的要求,依照GB 18401-2010第5.1条款的要求,B类纺织产品的PH值应该符合“4.0~8.5”的范围。
2022年6月17日,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广州纤维产品检测研究院对广州广番宜家家居有限公司销售的MJUKDAN姆克道恩被子产品进行产品质量监督抽查。2022年6月29日,广州纤维产品检测研究院出具《检验报告》(NO.22J004108),作出检验结论:“经检验,所检项目PH值不符合GB 18401-2010标准要求,判定为被抽查产品不合格。”
广州广番宜家家居有限公司于2022年7月14日提出复检异议,复检机构广州检验检测认证集团有限公司于2022年8月10日出具复检检验报告(NO.22J001744),复检项目PH值项目检验结果不符合标准要求,复检结论为不合格。
据悉,宜家贸易(中国)有限公司收悉上述产品不合格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未对检测结果提出异议,并主动下架不再销售上述被检测为不合格的产品,在内部对产品PH值返工作业完善操作要求。经抽样检验复查,2022年10月10日,上海市质量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出具《检验报告》(编号:TQ2222048244):MJUKDAN姆克道恩被子PH值项目已合格。
经统计,宜家贸易(中国)有限公司委托宁波康浩家纺制品有限公司生产上述不合格批次产品576件,货值金额20.02万元,已全部售出,无库存。毛利1.65万元,扣除增值税(销项税与进项税差额)2141.94元,违法所得计1.43万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上海市产品质量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一)项、《上海市产品质量条例》第四十七条,上海市浦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没收违法所得1.43万元,罚款40.05万元。(中新经纬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