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岚委员建议:授权地方政府探索推动市场力量深度参与城市更新的可实施路径

发稿时间:2023-03-06 20:57:00 作者:赵丽梅 来源:中国青年报客户端

  中国青年报客户端北京3月6日电(中青报·中青网见习记者 赵丽梅)城市更新行动是一项直抵民心的民生工程。今年两会,全国政协委员、江苏省住建厅厅长周岚尤为关注这一领域。为增强城市更新的活力与动力,周岚建议,授权地方政府探索推动市场力量深度参与城市更新行动的可实施路径。

  周岚指出,从城市发展看,中国城镇化快速发展进程中累积了不少“城市病”,需要通过城市更新行动逐步解决;从群众需求看,随着中国建设水平快速提升,老城区的规划建设标准与新区存在较大差距,需要通过城市更新行动提升人居环境的均好性;从市场角度看,传统的房地产开发模式难以为继,实施城市更新行动也为房地产业转型发展提供了机遇和空间。

  在调研中,周岚发现,当前,各地城市更新项目大多数还是以政府推动为主,市场力量参与不足,这影响着城市更新行动实施的可持续性。她认为,堵点主要集中在两方面:一是市场力量介入城市更新项目实施的难度较大。相较净地出让的房地产开发,城市更新项目往往实施周期长、盈利低;同时,城市更新项目要协调居民多样诉求,经营主体难以独立完成大量与群众的沟通工作。二是地方政府推动城市更新工作受到制度约束,现行的部分制度规则不能适应建筑类型众多、产权构成复杂、群众需求多元的城市更新实践要求。

  对此,周岚建议,授权地方政府探索推动市场力量深度参与城市更新行动的可实施路径。首先,在国家城市更新立法和其它上位政策出台前,建议由国务院授权地方政府综合试点,各地结合实际形成综合试点方案报批后实施,支持地方政府制定适用于城市更新复杂情况下有利于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参与的土地、产权、 规划、建筑、消防、审批、资金等的破题路径,为国家立法提供先行先试的可复制、可推广经验的实践基础。

  同时,周岚建议,探索政府自上而下引导和市场自下而上参与的可操作路径。

  此外,周岚还提出,建议鼓励市场力量参与城市更新实施建设运营一体化,支持参与更新的市场主体提高物业持有比例和期限、以长期运营收入平衡更新改造的投入;同时,也推动开发主体由“一蹴而就的房地产开发商”转变为更新地区的长期运营商,在更新和运营过程中不断响应居民和社会需求,不断优化服务、完善功能、改善业态、提升活力,与所在社区、居民形成良性互动、共同成长的有机整体。

责任编辑:白珂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