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名经济学家厉以宁逝世,享年92岁。
据北京大学新闻网2月27日晚间消息,中国共产党党员、民盟中央原副主席、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原副主任、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原副主任,“改革先锋”奖章获得者、经济体制改革的积极倡导者,著名经济学家、杰出的教育家、北京大学哲学社会科学资深教授、光华管理学院名誉院长厉以宁先生因病医治无效,于2023年2月27日19点31分在北京协和医院逝世,享年92岁。北京大学已成立治丧工作组,开展相关工作。全校师生沉痛悼念厉以宁先生。
厉以宁1930年11月出生于南京。1955年毕业于北京大学经济系。毕业后留校工作,历任资料员、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博士生导师、北京大学经济管理系系主任、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院长。后任北京大学社会科学学部主任、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名誉院长。
厉以宁于1988年至2002年任七届、八届、九届全国人大常委、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副主任、法律委员会副主任,2003年至2007年任十届全国政协常委、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副主任。2008年-2012年任十一届全国政协常委、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副主任。2013年起任全国政协常委。
厉以宁教授在经济学理论方面著书多部,并发表了大量文章,是我国最早提出股份制改革理论的学者之一。他提出了中国经济发展的非均衡理论,并对“转型”进行理论探讨,这些都对中国经济的改革与发展产生了深远影响。厉以宁教授还主持了《证券法》和《证券投资基金法》的起草工作。
厉以宁教授因为在经济学以及其他学术领域中的杰出贡献而多次获奖。其中包括 “孙冶方经济学奖”、“国家中青年突出贡献专家证书”、“金三角”奖,国家教委科研成果一等奖,环境与发展国际合作奖(个人最高奖)、第十五届福冈亚洲文化奖——学术研究奖(日本)等。1998年荣获香港理工大学授予的荣誉社会科学博士学位。他曾多次被邀请到国内外多所大学与科研机构演讲。
厉以宁关于股份制改革、非均衡理论、民营经济发展的理论创见为中国经济改革发展指引前路。人民网报道,厉以宁在对中国以及其他许多国家经济运行的实践比较研究的基础上,发展了非均衡经济理论,并运用这一理论解释了中国的经济运行。他提出了企业改革主线论的主张,认为价格改革主线论的缺陷是没有认清当时中国经济的非均衡主要是第二类非均衡,即企业没有充分活力情况下的非均衡。他在改革之初就提出用股份制改造中国经济的构想,认为股份制的性质取决于投资者的性质,因而股份制与公有制可以相容。他的这一系列理论与政策主张在中国经济改革与实践中被证明是行之有效的,对中国经济改革与经济发展产生了积极而又重要的影响,被社会誉为“厉股份”。他担任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期间亲历了中国立法的巨大进步,主持起草了《证券法》和《证券投资基金法》,审议和参与制定了《民办教育促进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多部法律。
值得一提的是,厉以宁在上世纪90年代提出的“第三次分配”成为近年来一个热词。2021年8月17日召开的中央财经委员会会议提到“三次分配”,引发了社会的广泛关注。1992年,厉以宁在《论共同富裕的经济发展道路》一文中,首次提出“影响收入分配的三种力量”,在1994年出版的《股份制与市场经济》一书中又做了进一步阐释。他表示,收入不应只有市场、生产要素进行首次分配,而是要政府加强调节、引导慈善事业的“三次分配”,通过“三次分配”可解决收入分配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