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月19日电 据最高检官方微信消息,日前,检察机关依法分别对张文富、陈鹏飞、陈志刚决定逮捕。
贵州检察机关依法对张文富决定逮捕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原党组成员、机关党委原书记张文富(正厅级)涉嫌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一案,由贵州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贵州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毕节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日前,毕节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对张文富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山西检察机关依法对陈鹏飞决定逮捕
山西省长治市原副市长陈鹏飞(副厅级)涉嫌受贿一案,由山西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山西省人民检察院交办,由运城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日前,运城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陈鹏飞作出逮捕决定。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辽宁检察机关依法对陈志刚决定逮捕
辽宁省鞍山市原副市长、市公安局原局长陈志刚(副厅级)涉嫌贪污、受贿一案,由辽宁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辽宁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沈阳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日前,沈阳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贪污罪、受贿罪对陈志刚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