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青年报客户端济南1月10日电(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邢婷)近日,济南出台新规,加强生育政策支持。按照规定,本市户籍202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二孩、三孩家庭,每孩每月发放600元育儿补贴,对其中的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供养人员及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生育妇女,每月加发200元育儿生活补贴,直至孩子3周岁。
据了解,上述新规出自《济南市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该方案旨在积极实施三孩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根据《方案》,符合政策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享受158天产假,配偶享受不少于15天陪产假,3周岁以下婴幼儿父母各享每年累计不少于10天育儿假。国家规定的产假期间,生育津贴按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执行;产假、陪产假、育儿假期间,视为出勤,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将落实产假、陪产假、育儿假以及相关待遇,纳入济南市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评价内容,加强执法检查力度,确保企业女职工生育待遇得到保障。
《方案》规定,对按照普惠指导价招收3岁以下婴幼儿的备案托育服务机构,依据实际收托数,对保育费给予补助,标准为每人每月400元。
《方案》提出加强教育资源支持。对按政策生育二孩、三孩的家庭,根据入学子女实际情况和家庭意愿,协调支持符合入学条件的同一家庭不同年龄段子女同一学区入学。落实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等学前教育资助制度,鼓励优先保障三孩入普惠性幼儿园。
根据《方案》,对符合公租房申请条件的未成年政策内二孩及以上家庭,在申请公租房时优先予以分配;对因家庭人口增加、就业、子女就学等原因需要调换公租房的,根据房源情况实施常态化申请、统一调换;符合租赁住房补贴申请条件的,提高保障面积标准,每增加一孩保障面积标准增加15平方米。
此外,按照国家政策生育二孩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家庭,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一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家庭最高可贷额度提高至60万元,两人及以上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家庭最高可贷额度提高至90万元;生育三孩的缴存职工家庭,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一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家庭最高可贷额度提高至60万元,两人及以上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家庭最高可贷额度提高至100万元。在济南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二孩及以上家庭,可按照实际房租支出提取住房公积金。
《方案》规定,在现有基础上,提高少年儿童住院医保报销比例5个百分点。对202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二孩、三孩,自出生之日起六个月内参加该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登记当年度个人缴费由财政予以全额补助;其祖父母、外祖父母参加济南市长期护理保险的,当年度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予以全额补助。
《方案》同时强调,取消社会抚养费、再生育审批及相关处罚规定。将入户、入学、入职、信用等与个人生育情况全面脱钩。依法依规妥善处理历史遗留问题,促进相关惠民政策与生育政策有效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