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青年报客户端北京12月27日电(中青报·中青网见习记者 谭思静)12月27日,在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国家疾控局副局长常继乐介绍,新冠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调整以后,在防控措施方面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的不同。
第一,在传染源发现方面,实施“乙类乙管”后主要通过医疗机构就诊,居民自我健康监测,重点人群检测等方式来发现感染者。
第二,在传染源管理方面,实施“乙类乙管”以后,对发现的无症状感染者和轻症可以自愿选择居家健康管理。
第三,在社会面防控方面,调整为“乙类乙管”以后,社会面的防控措施更多集中在重点场所、重点机构、重点人群来消除或者减少对其他场所机构和人员活动的限制,尽量减少对群众正常生产生活的影响。
第四,在国际卫生检疫方面,实行“乙类乙管”以后,对入境人员不再实施闭环转运、集中隔离等措施。来华人员按照海关要求申报以后,经海关口岸的常规检疫,无异常的人员可以直接进入到社会面,对入境物品不再采取预防性消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