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 丽
时隔5年,中国经济将再次迎来“全面体检”。近日,国务院印发通知,决定于2023年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经济普查事关“千家万户”,数据必须“千真万确”。数据质量是经济普查的生命线,是检验经济普查工作成功与否的唯一标准。要强化事前事中事后数据质量检查核查,切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可信。
经济普查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与人口普查、农业普查组成三大周期性全国普查项目。经济普查对象覆盖我国境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每5年进行一次,目前我国已在2004年、2008年、2013年和2018年分别开展了四次全国经济普查。
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是我国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重大国情国力调查,是我国进入新发展阶段后开展的首次大型普查。2018年“四经普”以来,我国经济发展成就举世瞩目,高质量发展扎实推进,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蓬勃发展。通过经济普查,将实现对我国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全方位扫描和深层次体检,更好掌握产业发展规模、布局和效益,摸清全国经济社会发展“家底”,全面了解新时期经济运行状况和经济社会发展新变化、新特征,并为加强和改善宏观经济治理、科学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
由于普查对象数量庞大、经营情况复杂,需要投入大量人力物力,经济普查被称为和平时期的一次重大社会动员。特别是第五次经济普查将首次统筹开展投入产出调查,没有先例可循,调查内容增多、技术要求提高、工作难度加大,既要做好普查的组织实施,也离不开广大普查对象的理解和支持。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的规定,经济普查对象有义务接受经济普查机构和经济普查人员依法进行的调查;应当如实、按时填报经济普查表,不得虚报、瞒报、拒报和迟报经济普查数据;应当按照经济普查机构和经济普查人员的要求,及时提供与经济普查有关的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