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身禁业!据红星新闻报道,日前,成都市青羊区法院审理了一起家教老师猥亵未成年人的案件,以猥亵儿童罪判处被告人李华(化名)有期徒刑五年,同时判决禁止其从事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工作。据报道,李华是一名家教男老师,2021年12月至2022年5月期间,在为10岁女孩小雨(化名)补课时,多次对被害人实施猥亵行为。
李华被禁止从事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工作,无疑是咎由自取。无论是刑法修正案(九)还是2020年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均设有从业禁止制度。2022年11月11日,最高人民法院会同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发布的《关于落实从业禁止制度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也明确:教职员工实施性侵害、虐待、拐卖、暴力伤害等犯罪的,人民法院应当依照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判决禁止其从事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工作。
揆诸报端,被判终身禁业的教职工不乏其人。比如,不久前,江苏连云港某培训机构的舞蹈教师赵某某多次强制猥亵、猥亵儿童,被禁止从事教育类相关职业;北京一所学校某外聘指导教师、辽宁大连某教师也因犯猥亵罪,被禁止从事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工作。
值得一提的是,这几个案件,均系《意见》出台后,相关法院所审判的案件,也均为当地首例强制猥亵未成年人案被告人被宣告终身禁业的案件。这些判决,传递出对教职人员猥亵未成年人零容忍的法治信号。
与普通的教职人员相比,成都这起案件的被告人李华是一名家庭教师。个别家庭教师毫无师德、品行不端,他们骗取家长的信任,把罪恶的魔手伸向未成年人。这种恶劣的行为,既玷污了教师这个光荣的身份,也让家教这个行业蒙羞。成都这起案件也提醒相关部门,遏制教职人员猥亵未成年人乱象,家教不能变为盲区。
一般来说,家庭教师对未成年人是“一对一”单独辅导,且处于独立的房间。如果一些人心存歹念,是有机可乘的。特别是受害者一旦缺乏自我保护能力,再加上慑于家庭教师的威胁而不敢吭声,更容易受到伤害。而不少家长对家庭教师抱有高度信任,花大把钱为孩子请家教,希望孩子能够受益,哪能想到“引狼入室”?
对猥亵未成年人的家庭教师实行终身禁业,既是对其依法严厉惩处,也会起到以儆效尤之效。为未成年人构筑有效的“隔离带”和“防火墙”,不给有前科的教职人员“染指”的机会,是对未成年人的呵护。
也要看到,设立终身禁业制度毕竟是事后“救济”。为更好地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关键在强化预防。比如,家长请家教时,要详细了解该家庭教师的职业背景和社会评价;家庭教师在给孩子辅导功课时,家长也要做好监督。更重要的是,要让孩子懂得自我保护,提高警惕意识。此外需要提及的是,一些家教作案手法很高明、很隐蔽,比如以“谈恋爱”之名对未成年人上下其手,实施侵害,这也应引起家长注意。
未成年人是家庭的希望,也是国家的未来。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必须用心用力。在有效落实从业禁止制度的同时,还要采取准入审查等配套措施,不让心怀不轨之徒有机可乘。
王石川 来源:中国青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