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9日,宁夏回族自治区又有一名厅官被“双开”。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通报:日前,经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批准,自治区纪委监委对自治区民政厅原党组成员、副厅长韩江龙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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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韩江龙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毫无纪法意识,贪欲膨胀、以权谋私,官商勾结、亲清不分,利用各种机会、通过各种手段大肆聚敛钱财,私德不修,家风不正,对家人不管不教,对党不忠诚、不老实,严重违纪违法后,不但不向组织主动报告说明问题,反而指使他人伪造证据、隐匿赃款赃物,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贪图享乐,违规长期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多套高档住宅、多辆豪车;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规从事营利活动;为谋取私利,违规插手和干预司法活动;逾越纪法底线,与不法商人沆瀣一气,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和职权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在政府产业资金支持、工程项目承揽、刑事案件处理等方面谋取巨额不当利益,不仅非法收受他人巨额财物,而且多次公然向他人索要巨额财物。
对于韩江龙的所作所为,纪检监察部门称他“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工作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乃至十九大后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最终,韩江龙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收缴违纪违法所得,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值得注意的是,韩江龙是先被检察机关决定逮捕,后才被纪检监察部门通报“双开”的。今年9月20日,最高检官网通报称:宁夏回族自治区民政厅原党组成员、副厅长韩江龙(副厅级)涉嫌受贿一案,由宁夏回族自治区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石嘴山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日前,石嘴山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韩江龙作出逮捕决定。
韩江龙是在今年3月22日以宁夏回族自治区民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的身份落马的。不过,他担任这一职务的时间并不算长——从上任到被查,他这个副厅长只干了3个月左右。2021年12月,韩江龙离开自己任职九年的银川市,从银川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的位置上卸任,平调至自治区民政厅任职。不久之后,他便被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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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江龙落马后不久,又有两名曾与韩江龙在同一时期在银川担任要职的干部先后被查。今年3月24日,就在韩江龙被查的第三天,曾任银川市委常委、永宁县委书记的钱克孝被有关部门通报调查。又过了不到一个月,4月13日,银川市政协党组书记、主席王勇也被官宣落马。
王勇落马时,才在市政协主席的位置上待了四个月。在担任银川市政协主席之前,他于2018年1月出任银川市副市长,同年11月,又升任银川市委常委、秘书长,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书记。
资料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最高检官网等
编撰/杨鑫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