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账户、四类金融机构、四类产品、五大部委、多个平台共同撑起个人养老金的实施与管理。继11月4日人社部联合四部委下发《个人养老金实施办法》(下称《办法》)后,财政部当日发布公告,明确从2022年1月1日起对个人养老金实施递延纳税优惠政策;银保监会、证监会也相应披露了个人养老金相关业务的管理办法。
笔者作为行业资深人士,在同行业长期交流时,发现各方普遍关心几方面的问题:
第一,为什么要两个账户?
《办法》明确了个人养老金实施有且仅有两个账户:个人养老金账户和养老金资金账户。两个账户功能是不同的。
一是个人养老金账户,相当于社保卡,是对参与人个人身份的管理,并与基本养老保险关联。所有涉及个人养老金缴费、投资、领取、抵扣和缴纳个税等信息,都可以通过这个账户号查到。你最多可以往资金账户交多少、最早什么时候可以领、现在怎么抵税、未来如何交税,均可通过这个账号得到明确的信息。
二是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是一个专款专用的特殊银行账户,专门提供资金缴存登记、交易资金划转、收益归集、养老金支付、所得税代扣、资金与相关权益信息查询等服务。这个账户对开户人来讲可以说是资金只进不出。每年缴纳进账户的钱,根据指令投资,到期或赎回的资金重新回到这个账户。而到退休领取时,按照参保人的意愿,定期将账户资金划入本人社保账户中供领取。
两个账户都具唯一性,且相互绑定。个人养老金账户是终身不变的,资金账户则可以变更。但任何时候,都只能有一个资金账户与个人养老金账户相绑定。
第二,究竟有几个平台?怎么用?
对应个人养老金账户,是由人社部组织建设的信息管理服务平台。它对接商业银行和金融行业平台以及相关政府部门,参保人可以在这个平台上开立个人养老金账户,查询资金账户缴费额度、个人资产信息,以及产品信息等。参保人享受税优所需要的涉税凭证也由这个平台提供。所以,信息平台是统一集中管理个人养老金账户和业务数据的总平台。
金融行业平台主要发布产品信息、发行和销售机构、投资和资产信息等金融信息,按照目前金融监管机构对不同产品的监管系统,分为银行保险、理财产品和基金三个行业平台,当然商业银行还有资金账户对应的平台。这些平台各自与信息总平台对接,提供相应产品和准入机构信息及个人交易信息等。
第三,金融机构怎么参与个人养老金服务?
根据服务内容不同,可以分为四类金融机构,都需要有相应准入资质:
1.开办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的金融机构。提供账户开立或指定、注销、变更,缴费或划转、领取和账户信息服务等,目前仅限获得审批的商业银行。
2.产品发行机构。包括发行个人养老储蓄的商业银行、发行个人养老金理财产品的理财公司、发行个人养老金保险的人身保险公司,以及发行公募基金的基金公司等。
3.产品销售机构。包括商业银行、保险公司、基金公司等有相应销售资质的公司。
4.托管行。理财公司新发行的个人养老金理财产品,需要找符合资质的非关联银行作为托管行。
第四,缴费额度没用完能否递延?
目前12000元的免税额度是以自然年算的。当年没用完不能递延到下一年,但在月份之间是没有要求的,比如今年的额度可以在今年年底前一次性使用。
第五,可以多交吗?
即使超过12000元的部分并不享受税收优惠,但部分区域和年龄的劳动者为补足退休之后所需,可能会考虑多储备养老金。不过从目前的规定看,不可以。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仅针对参加个人养老金税优的部分。
第六,发行和销售机构如何进入?
什么机构可以发行和销售个人养老金产品,由银保监会和证监会分别管理。不过每家商业银行都有选择是否让产品进入本行的决定权,所以《办法》特别强调了应当公平对待符合规定的个人养老金产品发行机构和销售机构。
上周末几个重磅文件,毫无疑问将对行业发展起到重大促进作用,但笔者认为,还有一些待明确的地方,留给各方去想象和探讨,比如:
1.是否是“特供品”?个人养老金产品有不少费用上的优惠,那么没参加个人养老金的个人或在12000元的限额以外能买到吗?对此《办法》没有明确规定,只在理财产品中提到要个人养老金投资人优先的原则,那么可以认为没有参加个人养老金的人,是有机会买到类似养老理财产品的。
2.怎么领?领多少?参保人到了退休年龄,可以领取个人养老金,并且可以选择领取方式,比如按月或分次领取,到个人养老金账户余额为零就结束了。那怎么计算每月领多少?是否可以在退休后一次性领取?这些尚待明确。
当然,没有领完就身故的,剩余部分可以继承,目前并没有看到要额外交税的规定。
3.会不会有试点?《办法》未提及试点操作。不过,财政部公告提到“个人养老金先行城市名单由人社部会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另行发布”,这么看,试点也有较大概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