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青年报客户端讯(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张文凌)从11月2日至12日,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启动旅行社招徕省外游客入滇奖励等7项措施奖补申报。
为落实好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精准做好疫情防控加快旅游业恢复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恢复发展措施》)中,“积极吸引省外游客”和“高水准策划宣传推广”的有关措施,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启动了“旅行社招徕省外游客入滇奖励”“省内旅行社驻外营销奖励”“支持旅行社集团化发展”“旅行社通过包机、专列组织省外游客入滇奖补”“旅游协会和企业赴省外开展市场营销活动奖补”“州、市人民政府举办大型节庆活动奖补”和“新媒体平台开展营销推广奖补”申报工作。
11月3日,从西伯利亚长途迁徙飞临昆明的红嘴鸥“先头部队”翔集翠湖公园,“人鸥同嬉”是昆明最受欢迎的旅游项目之一。刘屹/摄
旅游业是云南省的主导产业,面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云南旅游业发展的特殊严峻形势,今年3月,云南印发《恢复发展措施》,支持旅游业各类市场主体克服困难、改善经营状况,尽最大可能减少疫情对旅游业的冲击和对就业的影响。
《恢复发展措施》鼓励各类主体“引客入滇”,满足游客多样化需求,探索跨省团队游通过闭环方式开发“点对点”的个性化旅游线路和产品。对年内招徕省外入滇过夜游客数1000人以上的省内组团旅行社(含省外旅行社驻滇分支机构),省财政按照每接待1名游客5元的标准给予奖励;通过包机、专列等方式,组织省外游客入滇且上座率达50%以上的旅行社,省财政按照每架(趟)次给予一次性3万元奖励;鼓励省内旅行社驻外营销,对在省外有固定办公场所、有固定员工,且每个营销机构年内招徕入滇游客数1万人以上的,省财政分别给予一次性10万元奖励。支持旅行社集团化发展,对整合10家以上旅游企业共同成立旅行社集团,签订劳动合同从业人员数300人以上,2022年度招徕省外入滇游客数20万人以上的,省财政给予一次性200万元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