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扩大政务服务“跨省通办”范围进一步提升服务效能的意见》,要求各地持续深化政务服务“跨省通办”改革,不断提升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
随着建设发展加快,人口的流动、要素的流动随之加速,群众对政务服务的需求越来越高,而区域之间的“壁垒”、数据交换的“鸿沟”多为办事群众诟病。“跨省通办”改革能有效避免“多地跑”“折返跑”,真正让政务服务惠民便民利民。
扩大服务事项,做好“跨省通办”的加法。《意见》明确指出,要按照需求量大、覆盖面广、办理频次高的原则,新增异地电子缴税、开具税收完税证明、单位社会保险费申报、临时居民身份证办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登记和待遇申请、5种门诊慢特病费用结算等22项政务服务“跨省通办”事项。这些都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服务需求急迫的事项,涵盖税收、社保、医保等多方面,能够在很大程度为办事群众提供便利。要在先期试点的基础上,全盘梳理政务服务事项,坚持“应办尽办”的原则,循序渐进做好“跨省通办”的加法,进一步拓展范围和深度。
提升服务效能,做好“跨省通办”的减法。“跨省通办”改革的目的就是要方便群众办事,让政务服务更加回归“服务本质”,如果还是需要开各类证明、走各种程序,那群众的感受会“大打折扣”。要以“跨省通办”改革为契机,改进办事服务体验,提供更加简单便捷、好办易办的“跨省通办”服务,把可要可不要的证明去掉,把可走可不走的程序省掉,对申报资料进行精简、对规定时限进行压缩。同时,要在宣传引导上下功夫,制作发放《办事指南》,将申报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流程、联系(投诉)电话等信息进行公开公示,让群众清楚知道怎么办、哪里办。
加强服务支撑,做好“跨省通办”的乘法。任何一件改革事项,都需要有政策支撑和技术支撑,才能达到科学完备、稳定高效的效果。要完善“跨省通办”事项标准和业务规则,加快制定完善全程网办、异地代收代办、多地联办的业务标准和操作规程,确保“跨省通办”具体明确、有章可循。要加强“跨省通办”平台支撑和系统对接,推动各地政务服务平台深度融合,增强数据共享支撑能力,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同时,要探索推行一窗通办、帮办代办、引导教办等服务方式,把好事办到群众“心坎上”,实现办事群众的获得感呈“几何倍数”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