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青年报客户端成都9月30日电(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王鑫昕)记者从四川大学华西医院获悉,该院近日通过了关于开展医护协议处方试点工作的决议,这意味着护士处方权在该院落地。
此前,深圳通过地方立法的形式赋予护士处方权,但尚未在医院实施层面落地。华西医院则在实施层面将护士处方权落地了。
处方权是指具有开具处方药品的权力。《中华人民共和国处方管理办法》规定,经注册的执业医师在执业地点取得相应的处方权。但护士没有被赋予处方权。
在实际操作中,由于护士没有处方权,一些处方问题困扰着医护人员和患者。例如一些护士承担着患者全程管理的工作,在患者面临影像学检查、药物调整等需求时,由于护士不具备处方权,只能将患者转诊至其他医生处就诊、开具处方。
这个过程会影响患者诊疗的及时性,比如可能因为医生没坐诊无法开具处方,导致患者不能按时完成检查,也降低了患者的就医体验。
为此,华西医院基于高级实践护士(advanced practice nurse,APN)项目,率先对护士处方权的可行性与合理性展开了探索。
APN是护士队伍中具备深厚的专科知识、复杂问题的决策能力及扩展临床实践才能的群体。华西医院护理部认为,他们发挥着保障护理质量与安全管理的重要作用,是授予护士处方权的最佳人选。
华西医院消化内镜中心医师护士协议医嘱权限协议。华西医院护理部供图
华西医院消化内镜中心建立了医师护士协议医嘱实施方案,对授权护士的执业权限、工作内容、资质准入及协议医师的职责等方面进行了规范。该方案经过了10余次修改后定稿。
华西医院副院长吴泓说,护士处方权不仅是给护士“权”,背后更多的是“责”,即以患者安全、患者健康、患者就医体验为核心的责任。“这将打破医院传统管理观念,做起来并不是一件易事。”
如何在保障患者和护士安全的前提下让护士处方权落地,一直是医疗界热议的话题。今年6月,新修订的《深圳经济特区医疗条例》率先在立法层面开展了探索。
深圳上述条例规定,取得专科护士证书的护士,可以在护理专科门诊或者社区健康服务机构开具检查申请单、治疗申请单等;开具外用类药品。有报道说,这是我国首度以立法形式明确护士拥有处方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