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备受舆论关注的“网红博主烹食噬人鲨”事件有了调查结果。据报道,今年7月中旬,四川南充一名叫“提子”的网红博主拍摄的“鲨鱼吃播”在网上走红。视频中的鲨鱼长约2米,当事网红博主在室外烧了一口大锅,夸张地用很多调料烹饪了它。一时间,网上争议不断,有海洋动物专家指出:视频中的鲨鱼是国际濒危野生动物噬人鲨。
近日,经过警方调查,真相终于浮出水面:相关部门对鲨鱼残体组织样本进行DNA条形码鉴定后,发现此组织样本属于软骨鱼纲鼠鲨目鼠鲨科的噬人鱼种类,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这坐实了此事危害国家保护动物的恶劣性质。警方调查还发现:今年4月,东山县渔民颜某某在拖网作业时捕获这条鲨鱼,后来几经倒腾,由沈某某以7700元转卖给他人。真相查明后,捕捞、销售噬人鲨的沈某某、颜某某被警方以涉嫌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批准逮捕,两人均表示自愿认罪认罚。不论是因为法律意识淡薄,还是明知故犯,他们违反法律规定滥捕、滥售保护动物,都必须为此付出代价。
烹饪某些奇怪的动物,或许可以在网上吸引眼球,但稍有不慎,就会触犯法律。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公约禁止或者限制贸易的野生动物或者其制品名录》中,噬人鲨赫然在列。至于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则会触犯刑法,即便犯罪行为性质较轻,也应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因此,有法律常识的渔民捕鱼时,如果看到国家保护动物,一般都会放生,不会去做公开屠宰售卖国家保护动物的事情。
在部分网民强烈的猎奇心理的驱动下,某些网红会想方设法弄到“稀罕”的食材。虽然也有不少合法的稀奇食材,但为了增加视频的冲击性,难免有个别人去打法律的擦边球。而这也让某些心中只有利益、没有法律的人看到了赚钱的“商机”。在这个链条上,网红虽然没有直接从事犯罪活动,但其影响不容小觑。有很多未成年人也在关注网红,越是有影响力的网红,越应该慎重策划视频内容,以身作则,自觉抵制违法违规行为。
包括噬人鲨在内的诸多国家保护动物,本身就存在极大的生存和繁衍压力,如果得不到有效保护,随时可能走向濒危甚至灭绝。这些野生动物不应该成为网络空间的“流量密码”,更不应该成为人们的盘中餐。对此,有关部门还应对违法犯罪分子展开全链条打击。在本案中,居于“上游”的捕捞者和销售者已被逮捕,将被严厉追究法律责任,涉事网红也付出了一定代价,这些事实,都有助于对后来者形成警示与震慑。
此事如今已经尘埃落定,但它留给人们的反思不会消失。它再一次警示人们:不论是影响力巨大的网红博主,还是隐身幕后的上游捕捞者、销售者,任何触碰法律底线的人,迟早都会“翻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