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房山区委批准,房山区纪委监委对区卫健委原副主任杨大庆、医政科原科长晋长皓、医政科原三级主任科员邢曼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杨大庆、晋长皓、邢曼违反廉洁纪律,纪法意识淡薄,长期违规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违反工作纪律,工作中不负责任、疏于管理,贯彻执行、检查督促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力,给党、国家和人民利益以及公共财产造成重大损失。
杨大庆、晋长皓、邢曼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职务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区委批准,决定给予杨大庆、晋长皓、邢曼开除党籍处分,由区监委给予开除公职处分;收缴违纪违法所得;将三人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