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义乌8月8日电(董易鑫)7日,浙江省义乌市公安局通报称,警方以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对庞某某(女,系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当地两家诊所的负责人郭某、范某立案侦查。
经查,7月29日晚,庞某某从浙江省外返回义乌后,未按规定履行核酸检测、社区报备等相关防疫要求。7月30日,庞某某在出现发热、咽痛等症状后,先后到两家诊所就医,在工作人员流调溯源时,其隐瞒就诊记录。郭某、范某在明知疫情防控期间,不得接诊发热患者的情况下,违规诊治发热病人。
据悉,庞某某、郭某、范某的行为造成疫情传播,已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