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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部驻澳公署发言人就澳门特区接受联合国人权事务委员会审议答记者问

发稿时间:2022-07-29 10:03:00 来源:外交部驻澳门特派员公署 中国青年网

  联合国人权事务委员会已就澳门特区参照《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规定提交的第二次报告发表其审议结论,请问公署对此有何评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适用于澳门特别行政区的有关规定,在1999年12月20日后继续有效,并通过澳门特别行政区的法律予以实施。中国不是该公约的缔约国,但为充分体现“一国两制”原则,使人权事务委员会和国际社会更好了解澳门特区实施《公约》相关规定,中国政府作出特殊安排,向人权事务委员会转交了特区自行撰写的相关报告。我们注意到,特区政府代表团与人权事务委员会进行了建设性对话。澳门回归祖国以来的20多年,是澳门历史上经济发展最快、民生改善最大的时期,澳门经济社会发展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化。广大特区居民享有宪法和基本法赋予的广泛权利和自由。委员会在此次审议及其结论性意见中,对特区人权发展成就及积极建设性参与委员会对话予以肯定。

  对于委员会结论性意见中提及的有关问题,特区政府已作出回应。需要强调的是,任何权利都必须依法行使,世界上没有凌驾于法律之上的新闻、集会等自由。任何权利自由都不能突破国家安全的底线。澳门特区的民主制度符合“一国两制”方针,符合澳门宪制地位,有利于维护澳门居民民主权利,有利于保持澳门繁荣稳定。

  人权保障没有最好,只有更好。中央政府将继续支持澳门特区政府依据《基本法》和澳门其他有关法律,从本地实际情况出发,不断提高人权保障水平。

责任编辑:任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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