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1日,福建省发改委网站发布的“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促进人口增长与经济社会发展良性互动若干措施的通知”,公布了福建省发改委牵头会同有关部门编制的《关于促进人口增长与经济社会发展良性互动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
《若干措施》的主要内容包括“统筹优化人口和公共资源空间布局”“强化以产业集群吸引人口集聚”“提高人口结构与经济发展适配性”“打造宜居宜业城市空间环境”等四大方面。
其中,“提高人口结构与经济发展适配性”方面,《若干措施》提到,“积极促进人口自然增长。支持有条件的地方探索建立生育补贴制度,对二孩和三孩试行递进式生育津贴、托育津贴、教育补贴、购房补助等,逐步提高补贴标准,切实降低生育、养育、教育成本。支持将符合条件的产前检查、分娩等生育医疗费用纳入生育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严格落实产假、哺乳假、陪产假等制度,推动实施育儿假,健全假期用工成本分担机制。实行生育登记服务制度,对生育和再生育一律实行登记,搭建‘出生一件事’套餐服务信息平台。推动妇幼保健机构标准化建设和规范化管理,增加妇产、儿科优质医疗资源供给。扩大普惠托育服务供给,支持社区托育服务设施建设,鼓励有条件的幼儿园开设托班,采取民办公助等多种形式,建设一批方便可及、价格可接受、质量有保障的托育服务示范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