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药监局7月7日深夜发布关于广州市韩妃化妆品有限公司飞行检查结果的通告,责成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责令该企业停产整改,并对其立案调查。此前的7月4日,国家药监局已发布通告要求各省(区、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相关化妆品经营者立即暂停经营标示名称为“韩妃染发膏”的系列化妆品,深查深究其进货渠道,发现违法行为的,依法严肃查处;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
国家药监局表示,近期,国家药监局组织对广州市韩妃化妆品有限公司进行了飞行检查,发现该企业违反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生产许可工作规范》等有关规定。该企业已对存在的问题予以确认。
飞行检查结果显示,该企业在质量管理方面存在未有效运行质量管理体系、未按照规程记录生产活动等问题;在厂房与设施方面存在生产设备未及时清场、未及时清洁消毒等问题;在物料与产品方面存在未按照规定对原料进行进货查验等问题;在产品销售方面存在未按照规定对产品销售进行记录等问题。
处理措施包括:1.国家药监局责成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该企业涉嫌未按照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组织生产的行为依法查处,并评估相关产品安全风险,按照《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责令该企业实施召回,必要时依法采取紧急控制措施。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组织对该企业立案调查。有关查处结果及时报告国家药监局。
2.对检查中发现的有关缺陷和问题,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责令该企业停产整改。该企业完成全面整改并经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检查确认、发布复产通告前不得恢复生产。有关整改和复产情况及时报告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