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青年报客户端郑州7月5日电(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潘志贤 实习生 张文)记者从今天召开的“河南省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专题新闻发布会上获悉,郑州市门诊统筹实行定点就医管理,定点医疗机构为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具有住院资格的定点医疗机构,统称为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
7月5日,河南省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专题新闻发布会在郑州召开。 实习生 张文/摄
郑州市医疗保障局局长魏宁娣介绍,参加职工医保并在待遇享受期内的人员,按规定享受职工医保普通门诊统筹保障待遇。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统筹基金支付设立起付标准和最高支付限额。享受门诊统筹的待遇标准如下:普通门诊统筹起付标准按次设定,每次40元,一天内在同一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多次就诊的负担一次起付标准,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不设起付标准;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分别为1800元、2300元,2022年7月1日实施当年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最高支付限额减半。
魏宁娣介绍,普通门诊统筹支付限额不计入职工医保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政策范围内普通门诊医疗费用,由统筹基金按比例支付,在职职工在省级三级甲等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支付比例为55%,在省、市、县级其他等级的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支付比例为60%;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门诊就医支付比例为65%。退休人员的支付比例高于在职职工10个百分点。
按规定办理异地就医备案的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郑州市规定可以享受普通门诊统筹待遇。普通门诊统筹起付标准按次设定,每次40元,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在职1800元、退休2300元。具体待遇标准如下: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政策范围内普通门诊医疗费用,由统筹基金按比例支付,在三级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在职职工报销55%,退休人员报销65%;在二级和一级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在职职工报销60%,退休人员报销70%,在乡镇卫生院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门诊就医在职职工报销65%,退休人员报销75%。
国家医保局最新发布的公共信息显示:截至2022年5月底,不含省本级管理的异地就医定点医药机构,郑州市已开通门诊费用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定点医药机构186家,定点医疗机构152家,定点零售药店34家,可基本满足参保人员异地就医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