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青年报客户端上海5月26日电(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魏其濛)在今天上午的上海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新闻发布会上,上海市教委副主任杨振峰介绍,今年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政策已于5月22日公布,适龄幼儿入园政策和各区操作细则也将在近期陆续公布。总的看,今年招生政策相比去年总体稳定,市教委针对疫情防控推出新生入学10项便民举措,提供便捷服务。
一方面,针对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推出7项便民服务。
一是优化居住证件持有人入学服务。来沪人员及其随迁子女可凭《居住登记凭证》《上海市居住证》电子证照办理入学手续。家长已办出《居住登记凭证》但尚未办出《上海市居住证》、符合缴保或灵活就业条件的,可先凭《居住登记凭证》办理子女入学信息登记和信息核对,等到入学验证或秋季入学报到时再查验。居住证积分达到标准分值但尚未打印积分通知书的,可凭人社部门网站积分通知书电子版办理入学。
二是放宽缴纳社保家庭儿童入学条件。2021年7月至2022年2月期间参加本市职工社保满2个月的来沪人员,可按照视为参加社保满6个月办理入学。
三是放宽灵活就业家庭儿童入学条件。2020—2021年连续两年办理灵活就业登记且未退出登记手续的,入学时可按照视为连续3年办妥灵活就业登记处理。
四是优化户口迁移儿童入学服务。因疫情无法现场办理本市户口迁移的,可通过“一网通办”提出申请,按预审通过的户籍地址办理入学;确因特殊原因无法网上办理的,可向幼升小信息登记点或就读小学提交申请,到入学验证时再查验户口信息。经审批落户的人员可凭《准予迁入证明》或《户口迁移证》办理子女入学。
五是优化人户分离儿童入学服务。因疫情无法现场办理人户分离居住登记的,家长可通过“一网通办”提出申请,网上预审通过后即可办理居住地入学;因其他原因无法网上办理的,可向幼升小信息登记点或就读小学提交申请,到入学验证时再核验人户分离居住登记回执。
六是可凭网签合同办理入学。因疫情未能交房或办理产证的,可凭网签合同等材料办理入学。
七是推行登记、验证等“不见面”服务。幼儿园大班儿童和小学五年级学生家长通过家校沟通方式传送信息;如果不在本市幼儿园和小学就读的,通过区教育局指定方式传送信息,完成信息登记、核对。我们主要通过“一网通办”平台对已登记入学信息的线上验证比对。
另一方面,针对适龄幼儿入园推出3项便民服务。
一是在线办理信息登记和报名验证。幼儿家长可通过幼儿入园信息登记系统完成手续办理,线上操作有困难的可在预约时段到线下服务点办理。
二是优化入园手续流程。家长已申请户口迁移、居住证办理、人户分离登记、房产交易等业务的,可在信息登记时按拟办理业务的信息进行登记,到报名验证阶段再提交相关证照材料。
三是放宽入园手续办理时间。对部分家长因疫情原因无法按时完成入园信息登记或报名验证的,由各区结合实际提供后续报名服务。
有关入学、入园报名和招生信息,家长可在区教育部门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在线查询,也可通过各区公布的在线方式或联系电话开展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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