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财经4月14日电 据北京证监局网站消息,北京证监局对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执行负责人冯平采取了监管谈话的行政监管措施。
经查,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存在对具有相同特征的同一投资品种采用的估值技术不一致的情况。二是使用成本法对私募资管计划中部分资产进行估值。
上述情况违反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第一条第二项、第二条第二项,《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运作管理规定》第三十四第一款的规定。冯平作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执行负责人,对此负有直接责任。
根据《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第七十八条规定,北京证监局决定对冯平采取监管谈话的行政监管措施。(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