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十网络博主的一致“好评”,消费者难免又想“种一波草”?不过这种推广是虚假的,博主们下单后能全额返现。
近日,江苏扬州市市场监管局查处了一起虚假“种草”网络违法案,某服装电商与数十位网络博主合作,通过新媒体平台给其产品“打广告”,诱导消费者“不理性种草”。
网络流行语“种草”指分享推荐某一商品的优秀品质,以激发他人购买欲望的行为,或自己根据外界信息,对某事物产生体验或拥有欲望的过程。
澎湃新闻1月28日从扬州市市监局获悉,2021年11月29日,扬州高邮市市监局城南分局接苏州市吴中区市监局案件线索移送函,反映城南分局辖区内某商贸有限公司涉嫌存在利用网络博主“种草”推广的形式,对商品的销售状况、用户评价作虚假、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行为。
经查,该电商主要在淘宝平台上销售服装,为扩大销售量,在小红书APP上寻找“优质”博主合作,让博主购买自家店铺心仪的服装。在收到合作博主下单的订单号后,再将订单全款通过微信返还给博主,订单则照常发货。博主收货后需要在小红书上发布穿搭体验进行相关的“推广”评价。该公司还建议博主使用“超级时尚”“太好搭配”等显示服装受欢迎的高热度文案,并要求博主将文案发给该公司审核后再发布。
据调查,该公司前后与数十位博主进行相关合作。这类订单达到200多单,返还金额37000元左右。扬州市市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不同于一般的好评返现2-5元红包,商家与博主的合作是返还订单全款,这实质上是“好评返现”的“包装升级”,利用“网红博主”的流量进行内容营销,做虚假宣传。
该负责人解释,这一公司的行为看似正常交易,但其实质是用全款返现利诱博主对店铺商品作出虚假的用户评价,追求“网红博主”带来的流量,从而提升产品市场竞争力、提升产品好评率,其通过“好评返现”的方式进行虚假宣传,诱导消费者冲动消费的行为已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用户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情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
在执法人员查处过程中,该公司态度诚恳、积极配合,主动提供相关材料,及时停止与博主的合作。2022年1月24日,高邮市市监局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第一款、《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规定,对该公司作出了罚款28000元的行政处罚。并责令该公司整改,不允许再进行此类的虚假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