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28日)上午10时,“重庆姐弟被生父扔下楼坠亡”案在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庭再次开庭,将对该案作出一审宣判。
2020年11月2日15时30分许,居住在重庆市南岸区锦江华府4单元15楼的两名幼童坠楼身亡。孩子父亲在现场失声痛哭,大家一度觉得,这是一次令人心碎的“意外”。然而,经过警方侦查后发现,该起坠楼事件是一起故意杀人案,两个幼童的爸爸张波及其女友叶诚尘正是嫌疑人。随后两人被依法逮捕,并被提起刑事故意杀人附带民事诉讼。
2021年7月26日,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第一次开庭审理此案。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张波、叶诚尘共同故意杀人,致二人死亡,依法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在发表公诉意见时,公诉机关用四个“极其”来描述张、叶二人犯下的罪行,建议法院严惩两名被告人。
张波和叶诚尘在最后陈述时哭出声来,表示很后悔,自称是不懂法造成的,并道歉求原谅。同时,叶诚尘及其辩护人都多次提到,希望给予被害人亲属经济赔偿。
对此,孩子母亲陈美霖通过代理律师表示,不接受任何形式的经济赔偿,只想张波、叶尘诚被判死刑。
公诉机关的意见是张波、叶诚尘两被告人属同等地位,法庭也没对主从犯问题当庭进行认定。庭审中,主从犯认定问题成为被告人辩护律师的辩论焦点。第一次开庭后,法院未当庭宣判。
(总台记者 牟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