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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部答中青报:将依法制定噪声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发稿时间:2021-12-23 21:21:00 来源:中国青年报客户端 中国青年网

  中国青年报客户端北京12月23日电(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张艺)噪声防治一度是城市治理的热点和难点,目前现行的噪声污染防治法正在修订中。生态环境部新闻发言人刘友宾今天在回答中青报记者提问时表示,该部将依法制定噪声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完善标准规范,纳入排污许可管理,推动社会共治。

  刘友宾说,我国一直高度重视噪声污染防治工作,1980年就将噪声正式纳入全国环境常规监测项目。现行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7年3月1日起施行,对噪声污染防治起到过重要作用。但近年来,由于城镇化快速发展等多种原因,噪声污染给群众带来的烦恼日益凸显,噪声扰民种类多、源头控制不足、执法管理难度大,现行法律已经难以适应噪声污染防治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

  2018年,全国人大将噪声污染防治法修订纳入计划,12月20日下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了噪声污染防治法草案二审稿,加大对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使用高音广播喇叭等社会生活噪音违法行为的处罚。

  12月23日,生态环境部新闻发布会。 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张艺/摄

  对不同种类噪声污染,草案二审稿提出针对性的防治措施:实行排污许可管理的单位不得无排污许可证排放工业噪声;建设单位应当监督施工单位落实噪声污染防治实施方案;文化娱乐、体育、餐饮等场所的经营管理者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减轻噪声污染。

  草案二审稿强化了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明确单位和个人依法享有获取声环境信息的权利,全社会应当增强噪声污染防治意识,自觉减少社会生活噪声排放。

  噪声污染防治涉及较多部门,草案二审稿增加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需要,建立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协调联动机制,加强部门协同配合、信息共享,推进本行政区域噪声污染防治工作。

原标题:生态环境部答中青报:将依法制定噪声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责任编辑:纪佳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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