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宁明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通报,12月8日,宁明县对新冠肺炎阳性感染者李某某开展流行病学调查,经专家会诊,诊断为新型冠状病毒无症状感染者。现将李某某自述的行程轨迹公布如下:
12月5日
8时40分 爱店镇马路街壹家粉店附近;
8时50分 接到3名非法入境人员后驾车从宁爱二级路出发,途经峙浪乡念省屯搅拌场附近;
10时46分到10时49分 北江桥头卢姐香粽饮食店,购买粽子、烟、饮用水后,经322国道途经板利、扶绥,中间未停留未下车;
13时28分至15时05分 吴圩镇街上两义轩猪肚鸡饮食店吃饭;
15时30分 南友高速公路吴圩出口处;
15时35分 从吴圩上高速返回宁明,途经南友高速(路上未停留),从宁明高速花山出口下高速;
17时 宁明县城中镇兴宁大道东。
12月6日
7时30分 宁明县城中镇第三小学门口;
8时 宁明县江滨幼儿园门口;
8时17分 宁明县沿江小区路口包子店购买包子;
与该新型冠状病毒无症状感染者在上述时间段有交集的人员,看到本通告后第一时间向所属地乡镇(街道)、村(社区)报告,配合当地疫情防控部门落实相关防控措施,并做好健康监测。若出现发热、干咳、乏力等症状,要立即与宁明县定点发热门诊联系,由120负压救护车转运到定点发热门诊观察治疗并主动告知接触史。(总台记者 廖汨 刘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