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新闻|图片|评论|共青团|温暖的BaoBao|青年之声|青春励志|青年电视|中青校园|中青看点|教育|文化|军事|体育|财经|娱乐|第一书记网|地方|游戏|汽车
首页>>新闻 > 即时新闻 >>  正文

辽宁:子女不满三周岁的夫妻每年分别享受累计10日育儿假

发稿时间:2021-12-02 14:56:00 来源:新华网 中国青年网

  新华社沈阳12月2日电(记者邹明仲、白涌泉)辽宁省日前通过了新版《辽宁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这一条例指出将完善积极生育支持措施,子女不满三周岁的夫妻每年分别可以享受累计10日育儿假。

  这一条例明确了多项支持生育的措施,包括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假期外,产妇配偶享有护理假20日;子女不满三周岁的夫妻每年分别享受累计10日育儿假,休假期间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市、县政府在配租公租房时,对于符合当地住房保障条件且有未成年子女的家庭,可根据未成年子女数量在户型选择等方面给予适当照顾等。

  在优化生育政策方面,条例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删除与三孩生育政策不适应的规定;优化生育全程服务,推动出生医学证明、儿童预防接种、户口登记、医保参保、社保卡申领等联合办理,实施妇幼健康保障工程。

原标题:辽宁:子女不满三周岁的夫妻每年分别享受累计10日育儿假
责任编辑:纪佳琦
 
相关新闻
加载更多新闻
热门排行
热 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