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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技术快速发展的今天,从来不缺少新的产品形态。关键在于如何让技术创新更好地为人类服务,而不是变着花样造概念“割韭菜”。前一阵子热闹非凡的“元宇宙”是一例,另一个同样今年备受业内关注的是“NFT”。日前,有报道指出,自今年6月以来,陆续有国内互联网巨头进军NFT,进入11月又有两家公司宣布推出NFT项目,“NFT这把火,从国外烧到了国内,终于有了燎原之势”。
NFT,英文全称“Non-Fungible Tokens”,翻译过来即“非替代性代币”。代币,顾名思义,就是像游戏币那样,可以代替合法货币作为凭证以使用服务、换取物品。由于NFT运用的是区块链加密技术,因此每一枚NFT又有与游戏币截然不同的不可替代且不可分割性,被描述成数字世界中“独一无二”的资产。用NFT标记任何一张图片、一条声音、一段文字,你就拥有了独一无二的数字所有权证,即便有人复制这些图片、声音或文字,原作者依然可以追溯并享受相关权益。
这个听起来很炫的概念,因为今年3月佳士得拍卖的一件NFT数字艺术品《每一天:前5000天》而走上风口。作者将其从2007年5月1日起每天在网上发布的5000张绘画照片,用NFT加密技术组合到一起生成一张新的数字照片,最终拍出6934万美元天价。由于在国外的交易平台上,看似普通的马赛克头像、图片、收藏品频频售出“天价”,激发国内部分互联网巨头和投资者纷纷加入,推出各类NFT数字资产交易平台和产品。像比特币一样,NFT又成了一个新的可以一夜暴富的新机会。
火爆之下,对NFT并非没有质疑。有报道指出,通过NFT形式购买的数字作品,买家只拥有所有权,而其他人依旧可以在网络上随时浏览、复制或下载这幅作品,为什么还要通过NFT来买它呢?最可能的解释,除了炫耀,就是投机——寻找下一个接盘者。对佳士得3月那场拍卖,有人质疑是卖家和买家一场默契的共谋,卖家可以借此提高艺术身价,买家则可以借此让其发行的虚拟代币大幅升值。
现实中,虚拟代币也并非像真空一样不受监管约束。有鉴于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人民银行今年9月发布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明确虚拟货币不具有与法定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境内及境外虚拟货币交易所通过互联网向我国境内居民提供服务均属于非法金融活动。据外媒报道,韩国监管机构日前也表示国内禁止与实物资产挂钩的NFT游戏应用,重要原因之一是可能会助长青少年的赌博风气。
作为一项技术创新,NFT可以很好地助力数字化版权保护,然而,概念化炒作NFT,将其变成另一个击鼓传花的投资游戏,则无疑有悖于技术创新的本意。各大互联网巨头置身风口之上,具有天然的行业敏感性,是成为击鼓传花“割韭菜”的推手,还是保持克制,让技术创新真正服务数字经济?这显然是值得细致深入思考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