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半月谈》报道,辽宁省葫芦岛市三处有着近600年的历史古村落,因为年久失修,传统民居逐渐减少,村庄文化传统日渐消亡。一家一处宅基地的政策,不管是政府帮有困难的群众建新房,还是村民自建房,都只能把老房子拆掉才能建新房。
截至目前,全国共有6819个村落入选“中国传统村落名录”。然而,相比70万个行政村的数量规模,“入保”的村落依然是极少数。名录之外,依然有众多佚失的璀璨乡土文明。乡村地域的复杂性与不同的存续发展模式,决定了乡村问题的复杂性和长期性。解决村落保护的资金、人力、物力的缺口,需要因地制宜、各个突破。
浙江兰溪诸葛村是国内较早进行自发文化遗产保护探索的村落之一。在群众募捐、集体抢修等一系列自发性保护的探索下,村里的古建筑躲过了“四旧”,避免了残破结局。清华大学也据此编制了全国第一个以村落整体保护为主导思路的重点文物保护规划,让诸葛村顺利“入保”,吸引了人气,也探索出一条乡村振兴的模式。
各地财政情况相去甚远,在政府进一步通过税收等途径撬动更多资本供给文保的同时,更不应当忽视社会力量的共同作用。PPP模式(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的引入,充分调动了社会力量在古村落保护中的作用。政府主导、村民自发、社会力量协同、高校参与,各个主体共同发力,充分发挥当地特色,才能逐步化解资金、技术困境。让古村落“自我造血”、良性循环,增进村民对乡村建设的参与感、认同感、获得感,方留得住原住民,引进来新居民。
面对着经验较少的古村落保护,我们更需要创新的、活化的开发模式。2002年,《苏州市古建筑保护条例》提出“鼓励国内外组织和个人购买或者租用古建筑”的想法,让政府无力保护的角落焕发更多生机。随后黄山的《皖南古民居认领保护办法》,明确规范古民居“认养”的方式。在保障所有权的前提下,活化使用权的置换,让古民居中有了新“居民”,也一定程度上延续了千百年传承的生活方式。
费孝通先生有言,“人的当前是整个靠记忆所保留下来的‘过去’的累积。如果记忆消失了、遗忘了,我们的‘时间’就可说是阻隔了。”当我们走向一个村落,我们期待看到的实际是代代原住民生活痕迹的累积,是一方水土养育出的别具一格的风土人情。
古村落保护不是单体建筑的保护,而是一方乡土的整体性保护,既包括村中的山石草木,也包括生活在村中的居民百姓。乡村遗产资源的保护开发利用,一定是从当地挖掘的、从土地中生长的,而不是拿来的、套用的。村落保护与更新需要精细化、专业化的设计。让乡村成为各大高校的实践地、试验场,让年轻的设计者、最新的理念进入最广大的乡村。
看得见祖辈的来路,才能更好地走我辈的新路。守住古村落的魂,也是守住中华文明的根。
嵇禹 来源:中国青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