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青年报客户端成都11月5日电(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王鑫昕)成都市公安局金牛区分局今天下午发布通报介绍,成都市于11月2日确诊的病例李某,因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11月3日,成都市公安局金牛区分局接金牛区卫健部门关于李某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案件线索移交函。
经受案调查查明:李某(男,23岁)于10月28日从外地抵达成都后,拒绝执行政府及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提出的疫情防控措施,隐瞒其14天内在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旅居史,未第一时间向社区报备,存在引起新冠肺炎疾病传播的严重危险。
11月2日晚间,成都市通报了李某的确诊病例信息。根据大数据排查信息,李某于10月20日、22日分别在兰州市大唐宫及金港糖酒市场与当地确诊病例有明确的时空轨迹重叠。
根据官方披露的李某出现症状前14天活动轨迹,李某于10月8日-13日在西安市出差,10月18日到兰州出差,10月22日到重庆出差,10月23日出现头晕、畏寒症状,10月27日到重庆市人民医院发热门诊就诊,次日取得核酸检测阴性报告。
10月28日,李某与同事自驾返蓉,抵蓉后未向社区报备,10月29日上午,到金牛区德宝诊所、四川省人民医院金牛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就诊时否认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
11月1日,李某接成都市金牛区卫健部门通知,其健康码为“黄码”,需尽快接受核酸检测。当天下午,李某到成都市第四人民医院接受核酸采样检测,结果为阳性。11月2日,经成都市疾控部门复核为阳性。
根据此后多地通报的信息,李某与成都、重庆的多个确诊病例均有接触,其接触者又与成都、重庆、常州等地的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有接触,导致疫情扩散。
警方通报称,李某的行为违反《刑法》第三百三十条之规定,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成都市金牛区公安分局已依法立案侦查。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