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不断深化,民营企业参与混改的深度和广度都有大幅提升,阶段性成效突出。
发改委体改司司长徐善长21日在发改委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下一步国家发展改革委将研究建立混改引战对接机制,围绕国家重大战略,在新能源、储能设施建设等领域开展增量混改。
此前发改委也明确指出,支持民营企业以需求为导向,积极投资建设集中式或分布式新能源、大容量储能设施,开展“风光水火储一体化”、“源网荷储一体化”示范项目建设,通过规模化商用推动关键技术性能大幅提升、成本显著下降,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发挥重要作用。
据介绍,发改委正在总结混改试点和面上混改实践经验,研究制定深化国企混改实施意见,将实践中形成的规律性认识上升为政策制度,推动国企混改不断深化、取得更大实效,培育更多产权多元、治理现代、激励有效、充满活力的混合所有制企业。
徐善长表示,民营企业参与国企混改的效果集中体现为“五升五降”,即混改企业治理能力和活力效益提升,亏损面下降;各类资本权益保值增值,企业杠杆率下降;混改企业劳动生产率提升,核心员工流失率下降;混合所有制企业核心竞争力提升,与业内领军企业差距下降;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空间提升,市场准入限制下降。
以混改试点为例,已完成试点主体任务的企业,国有资本权益平均增长20%以上,营业收入较改革前平均增长22.6%,营收利润率较改革前平均提高2.1个百分点。
民营企业在市场机制、效率效益、科技创新等方面优势与国有企业的资本、资源、技术、管理优势实现有机融合,混改企业迸发出勃勃生机与强劲发展动能。黄金珠宝、东航物流、江航装备、内蒙一机、中粮资本、铜牛信息、长电联合、南网能源、有研粉材等10多家试点企业相继登陆股票市场,成功实现资产证券化。
2016年至今,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务院国资委牵头开展国企混改试点,先后推出了4批共208家试点。目前,近100家试点已经完成了引入战略投资者、调整股权结构、优化公司治理、深度转换经营机制等主体任务,共引入外部资本2000多亿元,外部资本平均持股比例达到35.9%。
近60家试点企业已经开展或计划同步开展骨干员工持股、限制性股权激励、科技型企业股权和分红激励等中长期激励计划,员工持股占总股本的比例平均为8.6%。
面上看,2018—2020年,中央企业新增混合所有制企业超过3000户,引入社会资本共计5000多亿元。中央企业所有者权益中,引入社会资本形成的少数股东权益由2012年的3.1万亿元增加到2019年的8.4万亿元,少数股东权益占比提高10多个百分点。
2021年上半年,中央企业通过产权市场、股票市场实施混改150余项。各地通过混改引入社会资本超过900亿元,不少地方在混改中在战略投资者引进、股权结构、治理机制等方面均呈现灵活多样的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