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2日,吉林省长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对各热电厂、供热企业发布了一则“关于2021-2022年采暖期提前开栓供热”的通知。具体如下:
各热电厂、供热企业:
依据气象部门预报,本月14日起长春市区将有一次大幅度降温过程,室外平均气温将低于0摄氏度。按照市政府决定,现向全市下达提前开栓供热指令:10月15日0时具备开栓条件的供热区域全部开栓供热。 各热电厂、各供热企业要按供热指令要求准时开栓,达标供热。具体相关要求如下:
一、提前做好设备调试、系统冷态、热态运行,确保热用户10月15日0时室温达标;加强锅炉、管网等供热设施、设备的维护工作,保证供热生产安全;
二、向社会公开报修、信访投诉电话,及时解决热用户反映的供热问题;
三、开栓后及时上报开栓情况,如遇突发事件,必须第一时间上报,并按事件紧急程度启动应急预案,防止发生重、特大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