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0日凌晨,北京通州一住宅区发生火灾。在这起悲剧中,5人不幸遇难。调查发现,火灾系3层租户将电动自行车锂电池带入户内充电,充电过程中电池发生爆炸起火引起。此前,有关部门三令五申“电动车不能上楼”,然而,由此引发的悲剧却一再上演。不久之前,大连凯旋国际大厦发生火灾,也系电动平衡车充电器电源线插头与插座接触不良发热引燃周围木质衣柜等可燃物所致。
针对电动车火灾风险这个老问题,媒体与舆论高度关注。在为悲剧心痛的同时,人们也在思考,如何将电动车充电风险降到最低。《北京日报》对此发文评论称:“室内空间狭小封闭,蓄电池爆燃后产生的毒烟与大火不到一分钟就会堵住所有逃生之路。血的教训已有太多,但不少人依然心存侥幸,贪图方便,要么推车入家门,要么拉‘飞线’进楼道,要么把蓄电池单独拎回家……种种行为,既不顾个人安危,更漠视公共利益,显然是一种极大的不负责任。”
《工人日报》也发表文章《下楼容易上楼难,才能避免电动车变“杀手”》指出:“对于小区居民来说,无论是出于自身还是整栋楼的安全考虑,遇到有人推电动车或携带锂电池进电梯,都要不顾情面地说‘不’,时间一长形成良好风气后,整个社会对电动车上楼的态度就会和如今对酒驾的态度一样零容忍。”
对不合理行为坚决说“不”,不仅需要人们的自觉,还需要法律规定发挥监管与惩戒作用。此前,应急管理部发布了《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规定要求:“禁止在高层民用建筑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
除此之外,有关部门也要给予社区居民安全、便利的电动车充电渠道,不能“只堵不疏”。《工人日报》在评论中强调:“充电接口是否与市面上绝大部分电池兼容,防雨防雷防盗举措是否到位,充电桩电价是否合理等等。这其中哪怕只有一条答案是否定的,都可能导致充电桩成为摆设,好不容易下楼的电动车又会‘被迫’上楼。”
《新京报》在评论文章中给出了更加具体的建议与措施。首先,就是在源头上做好安全措施:“要严格规范电动自行车和蓄电池生产、维修、改装行业,避免不合格电动自行车和蓄电池流向市场。”与此同时,还得做好宣传教育工作——营造电动自行车不得“进楼入户”的舆论氛围,或者实现居民之间的互相监督制约,自觉抵制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
利用先进技术预防电动车“上楼”的风险,也是一个办法。安徽省广电局主管网站“中安在线”在这一点上给出了建议:“加装电动车楼宇阻入系统,一旦有车进入电梯,系统会第一时间识别,发出报警提示。”在具备相应经济条件的城市与社区,不妨进行这类技术性的尝试。
一起起血的教训,说明电动车充电安全绝非小事,对任何危险的苗头,都不应该忽视。将危及公众生命安全的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里,应该成为所有人的共识。
媒体札记,中国青年报评论员带您品评一周时事热点,我们下期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