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时此刻,写下这篇文章时,我正坐在自己“得来不易”的小书房里。在德国硕士毕业、留校读博后,我便搬出学生宿舍,用博士工资在学校附近租了一套二室一厅的公寓。之所以说这套房子“得来不易”,并不是说它有多贵或是多么抢手,而是因为在德国,房客往往要经历房东严格的“面试”,才能取得租房的资格。这种“面试”并非法律规定,而纯粹是房东设置的门槛,遥想当年,我也是拿出了博士面试的劲头,才终于在第三次“租房面试”中脱颖而出,成功拿到了在租房合同上签名的资格。
讲起这个故事,并不是为了吐槽在德国租房的难,而是为了用实例说明:德国房东在挑选租客时有多么小心。他们之所以如此谨慎地对待租房者,不是因为德国人比其他国家的人更加“多事”,而是因为在德国的法律体系下,租客一旦入住,基本上就和房子“绑定”了起来。以我当时签订的四年期租房合同为例,在这四年里,房东除非能够证明自己必须要用这套房子,否则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解除合同,相比之下,房客如果不想租了,只要提前三个月告知,便无须支付任何违约金。
我之所以只签了四年合同,是因为我博士毕业后大概率会回国发展。但在德国,许多租房者都会与房东签订无限期的租房合同。无限期的合同,意味着只要房客不想搬家,房东永远不能把房子转租给别人。理解这项规定,便不难明白,德国房东为何会在挑选房客时显得如此“神经质”。有人或许会问:如果房东用拉高租金的方式“间接赶人”呢?但在德国的法律规定下,这同样不太可能。依照现行法律法规,房东上调租金,必须同时满足“15个月一调”“三年涨幅不超20%”“阐明涨价原因”等限制条件。在这种情况下,单个房源的租金被死死限定在市场均价附近,市场均价也很难出现大的短期涨幅。
最近几年,我在国内的大多数朋友都完成了学业,开始走向社会。我们聊天的内容,也多少涉及了买房、租房之类的现实问题。其间,我不止一次听到有朋友抱怨:一线城市的房租越来越贵,房源还经常出现这样那样的状况,导致他们不得不搬家换房。听到这里,我也免不了要为自己回国之后的处境捏一把汗。我虽然家在北京,但家里只有和父母共同居住的一套房子,如果我想过得独立一点,必然也要租一段时间的房。德国的“租房面试”,固然让我费了不少力气,但是,随着毕业将近、租期将满,这份“租住无忧”的安逸,也让我有些不舍起来。
最近,国内新闻里提到一句话,叫“全体人民住有所居”。放眼世界,任何国家的一线城市,都不太可能让每个人都拥有自己的房子,因此,让租房变成一件更加舒心、省心的事,让租客也能在租来的房子里踏踏实实生活,必然是“全体人民住有所居”的关键一环。对此,在政策上给予租房者更多保护和支持,对房东加以一定限制,应当是国内住房政策的调整方向。在这件事上,我个人没有多少研究,但我在德国亲身体验的租房政策,或许可以成为一个参考。近年来,国内一些地方也对房租涨价速度作出了限制,并且强调租客的“优先承租权”,避免房东滥用合同驱逐租客,这些政策,都在正确的方向上。
在学校,我有个认识的教授,在业内地位不低,挣钱想必也不会少。然而,他除了老家继承自父母的一套房子,没有购置任何房产,现在居住的也是租来的房。有一次他邀请我们几个学生去家里做客,那是一栋很好的房子,家具和装修都很精美。当时我还没有租房,心里总想:教授这么有钱,为什么不把房子买下来图个安稳?万一房东盯上他的装修怎么办?现在想来,是我操心太多。我查了一下,德国的住房自有率只有50%多,远低于其他西方国家60%-75%的水平,跟中国更没法比。这背后的差异,大概不是德国人“买不起房”,而是租房政策和大众观念的不同。
许戈 来源:中国青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