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汛救灾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8月18日,河南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河南省支持企业加快灾后重建恢复生产经营十条措施》,旨在加快推动灾后重建和全面复工复产,快速全面恢复市场主体活力,推动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稳定向好。还贷方面,《措施》明确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对受疫情灾情影响的企业采取延期还本付息措施,不抽贷、不压贷、不断贷,不按照逾期报送信息,不下调贷款分类,不进行诉讼。对2021年7月1日以来贷款到期还本困难的市场主体,应给予临时性延期还本安排,最长可延至2022年12月31日;对企业需支付的贷款利息,应结合其受灾情况安排延期付息,最长可延至2021年12月31日,并免收罚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