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6日,湖北省黄石开发区·铁山区官方网站公开通报了当地一起违法分包案件。此前,有媒体报道:在当地一处老旧小区的改造中,政府预算高达330余万元的工程,其中部分工程被某包工头以155万余元的价格接手。
经过调查,有关部门认定:工程总包单位广源公司在分包过程中存在违法行为,违规授权委托无注册建造师证的“外人”魏小平全权负责项目施工,魏小平在施工期间,又违法将除水电、内装修、外墙面真石漆及门窗工程之外的土建全部工程,以155万余元的价格转包给了个人包工头方征雪。最终,多名涉事单位与个人分别受到行政罚款处罚。
在本案中,330万和155万之间的差距,乍看起来十分吓人。但细读官方通报可以看到:个人包工头以155万余元价格揽下的并非全部工程,违法分包者赚到的“分包差价”也只有52000多元。不过,话说回来,不论是大口“鲸吞”,还是小口“蚕食”,有人在违法分包的过程中偷偷压低成本、谋取表外利润,都是不争的事实。此案的肇事者只受到了行政罚款的处分,但从性质上看,这种“挖公共财政墙角”的行为无异于工程腐败。
有人或许会问:腐败不是公职人员的事吗?承包政府工程的公司和施工监理人员搞“小动作”,为何也算腐败?事实上,腐败从来不是公职人员的“专利”,任何借助权力、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都属于腐败。在违法分包这类事件中,手握政府合同的企业也好,对施工直接负责的个人也罢,都是在借助自己手中的职权以转包工程的方式非法牟利,理当被视为一种腐败。
更重要的是,这种行为和单纯的“企业腐败”还有所不同。一般而言,“企业腐败”损害的仅仅是企业和股东的利益,相比之下,政府工程领域的违法分包现象,对政府委托的工程质量也会造成直接的损害。政府本来计划花这么多钱完成一个项目,结果承包商不仅要拿走应得的那份利润,还要在转包中做手脚,违规转包给不合资质的对象,借机截留资金,最后能实质投入工程的钱,可能只有原计划的几成。在这种情况下,工程会被做成什么质量,自然可想而知。
相比湖北黄石这起案件,之前还发生过更加离谱的“层层转包”事件。在各级分包者一次次的“雁过拔毛”中,政府的财政预算就像一颗从天空滴下的雨点,不断蒸发、耗散,最终既不能给百姓带来实惠,也会造成潜在的工程安全隐患。为此,有关部门还应在工程发包过程中,警惕总包单位及其下游供应商的违法分包行为,对此严加监管,切不可把钱一发就等着验收工程了事。一旦真有违法分包现象发生,监管部门也难免要承担履职不力的责任。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此前,多名被查处的贪官主要都是依靠工程腐败,与不法企业合起伙来大肆敛财。其中,在收受财物后,通过围标、串标等方式把工程指定分配给特定企业,并对这些企业偷工减料、违法分包的行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是不少受贿官员的“生财妙法”。
从这个角度上看,施工方的“挖墙脚”行为,很多时候也会勾连到官场上的政治腐败。应当看到,工程领域的腐败问题涉及到的不仅是国家的钱,也关乎政府工程的效果,甚至是人命关天的事。只有以最严厉的态度预防违法操作,才能在最大程度上维护国家利益与公众安全。
撰文/杨鑫宇
编辑/黄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