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指挥部发布通告,进一步加强江宁区区餐饮单位疫情防控工作:
一、所有餐饮服务单位(含提供就餐场所的食品销售单位)暂停堂食,可提供外卖订餐、到店自取服务。
二、提供外卖、自取服务的餐饮服务单位,应在经营场所设置取餐台,采取无接触式取餐;需进店取餐的,进店人员必须佩戴口罩、测量体温、查验苏康码、保持一米线。
三、单位食堂(含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工地、养老机构等),采取分餐制或分装盒饭,有序排队取餐,分批分时段、单向就坐用餐。
四、所有餐饮服务单位和单位食堂,均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加强从业人员健康监测,从业人员每日上岗前必须佩戴口罩、测量体温、查验苏康码,并按规定频次进行核酸检测,实行“两点一线”上下班模式。
五、个人或单位未按要求落实上述措施,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依法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等相应法律法规,严肃追究其法律责任。
以上防控措施,依据疫情风险评估结果动态调整。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总台记者 吴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