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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9年人民检察院组织法首次规定检察院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

发稿时间:2021-07-16 08:03:00 来源:检察日报 中国青年网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档案类型:文书档案;保存地:最高检档案馆)

  1979年7月1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首次明确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并规定了检察机关的设置、任务、职权以及与国家权力机关的关系等。这部法律对国家法律监督机关性质的明确,奠定了改革开放以来人民检察制度蓬勃发展的法律基石。

  (吴克芳整理)

责任编辑:千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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